《修仙異聞錄》第2561章 刑不上核心族人(2)

作者:掛可掛·9個月前

“新案子裡面提到的關鍵證人,都還活著。我可以隨時吩咐人帶他們過來,供諸位一一詢問。

“至於舊案子,證據擺在那裡了,二十年前就已經結案,並且已經記錄在家族卷宗之中。大家若是有新的證據,歡迎翻案。”

方景謙端坐在主位之上,目光緩緩掃過在場的眾人,緩緩開口道:

“首先,我想問一問在座的各位,有沒有人對這兩份證據表示反對,認為證據錯誤或者不足的?”

現場陷入沉默。

時間一點一滴地過去,現場安靜得可怕。

沒有一個人站出來表示反對。

方均對此並不感到意外。

因為這兩份證據實在太紮實了,一份已經是二十年前已經結案的證據,另一份則是方宗敬辦案得到的證據。

方均在收到方宗敬的證據後,還曾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仔細查閱了一番。

最後,他不得不承認,根本找不到這些證據的破綻,所以敢放心大膽地向老祖告知此事,並在今天的族老大會上拿出來。

方景謙見眾人沒有言語,又說道:

“看來大家都對小均提供的證據並無異議。也就是說,方於南的罪行是確鑿無疑的。那麼我們進行到下一個環節。族老會中,是否有人反對對方於南這位核心族人執行家法?”

在場的眾人都知道,如果方於南是一般族人,這種罪行根本無需透過族老會確認,直接便能以家法處置。

可問題在於,方於南是核心族人,享有特權。

在方家,核心族人是家族的中堅力量,在家族中擁有較高的地位和特殊的待遇。

這種特權不僅體現在家族事務的決策權上,還體現在對家法的執行上。

即使核心族人真的犯了家法中的死罪,也需要知會全體族老會成員。

若是族老會有兩名及以上的族老對此表示有疑問,則需要全體討論並投票。

投票達到總票數的一半,才算通過了族老會的決議。

在此之後,才能對核心族人進行家法處置。

這裡的關鍵點在於,方家的家法並不是一視同仁。

核心族人和一般族人在同樣的家法面前,是有差別的。

簡單點說,就是“刑不上核心族人”。

現場還是沉默。

但這次沉默並沒有持續多久。

方治業見自己這邊的人沒人開口,眉頭微皺,隨後開口道:

“我反對!反對理由基於兩點。第一,於南擔任家主多年,對家族的貢獻有目共睹,有不少功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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