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酒度數高,不適合你,你還是別喝了。”常勇示意把酒拿過來。
小美女撅了一下紅潤的櫻桃小嘴,緊緊握住酒瓶子,說道:“怎麼不適合我了,別小看我。這酒就是56℃嘛,我喝兩杯不成問題,絕對沒啥問題。”
“哈哈,既然這樣,那我批准了,一杯酒。如果超過一杯酒,我立馬哄你出門,回你老家去。”常勇笑道。
“哼!壞哥哥。”小美女翻了一個白眼。
“嗯,放心,我也就三杯,不貪杯。”
二人就開始喝酒吃肉了,小美女做的菜還真不賴,色香味俱全,很符合常勇的口味。
常勇剛剛拽了一個雞腿,塞進了嘴裡,卻聽到一陣猛烈地敲門聲。
“這又是誰?”
常勇走過去開了門,傻了眼,原來是大記者馬小雨。
“聽老爺子說你剛回來,我也剛好有要事找你。”馬小雨看到了心儀之人,卻依然直入主題,沒有一絲寒暄之意。
“呵呵,進來吃飯,馬大記者吃飯了吧?”
“嗯,你做飯了?”
馬小雨進了屋,一瞧餐桌的一切,有些醋意大發,毫無忌諱、直言直語:“呦,有菜有肉有酒還有美女陪伴,常勇你小日子過的真瀟灑啊。你倆同居了?啥時候結婚呢?”
“你開玩笑吧?我剛回家,她不是我女朋友,我女朋友是誰,你知道的,誤會了。”常勇趕緊解釋道。
小美女卻在一旁翻白眼,並沒有反駁與解釋。
“不必解釋,對了,我剛說有事兒找你,可不可以單獨聊一會兒?”馬小雨說道。
“可是,我正吃飯,要麼一起先吃飯?”
“不吃了,就幾分鐘,不耽擱你吃飯,出來吧。”馬小雨鐵青著臉走到了門外。
常勇緊隨其後,關了門,問道:“說吧。”
“我正調查一個殺人案,可能跟鬼怪有關,我也親眼看到了,所以只能找你幫忙了。呵呵,也是給你找事呢,別整天沉迷於風花雪月裡了。”馬小雨說道。
“哦?什麼事?”
“說來話長,這篇文章是詳細案情,你先看,明天找個地兒,我告訴你我見到的怪事,也可以帶你去案發現場。”馬小雨把一張報紙遞給了常勇手裡,再看一看手錶,接著說:“說了耽擱你幾分鐘,時間到了,我該走了。最後一個問題,你喜歡她嗎?”
“誰?”
“明知顧問,裡面的小女孩。”
“我真的和她沒有關係。”
“好,我相信你。”
“嗯。”
“那我走了,明天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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