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行為並沒有起到什麼作用,跟蹤他的人顯然也把這裡的地形瞭解的很清楚,看到戈登右轉,他們立刻就跟了上去。
小巷外的腳步聲越來越近,天色逐漸昏暗下去,戈登心裡默默計算著時間,等到腳步聲出現在小巷口時,藉著天色由昏轉黑的一瞬間,人的視野最差的時候,戈登對著小巷的的入口處開了一槍。
看到他的子彈沒有打中人,戈登立刻就放棄了第一套方案,他知道,對面必定是訓練有素的殺手,不會受視野的影響。
他立刻收起槍朝後跑,後面傳來兩聲槍響,讓戈登感到奇怪的是,這槍響帶著消音器的沉悶聲,戈登立刻就明白了,這群人不是哥譚本地人。
哥譚的殺手是不會給槍帶消音器的,那沒有任何意義,哥譚沒有人會對槍聲做出什麼額外的反應,這就好像給給聾子戴上耳塞。
想到這點,戈登的心裡就擬定了新的計劃。
後面的人越追越緊,顯然體力和爆發力都更勝戈登一籌,戈登跑到小巷的末尾,然後迅速的沿著一個外牆爬上了去。
他爬到圍牆頂端時,剛好,追他的人到了,那時正是戈登行動停滯的一瞬間,“砰”的一聲,戈登捱了一槍,他順勢翻下了圍牆,掉落到了院子裡面。
這一槍打在他的手臂上,沒造成致命傷,戈登捂住手臂繼續往前跑,他邊跑邊喊:“黑塔幫的人動手了!他們開槍了!他們開槍了!”
這個院子是一個夜總會的後院,一聽這話,立刻就有人衝了出來,結果跟在戈登身後的那個人被這群黑幫打手圍了個正著。
這時他也剛爬上圍牆頂端,處於行動不便的那一瞬間,當場他的身上就捱了三四發子彈。
哥譚的行動準則就是,不管看不看得見,不管對面是誰,先給他一槍,對方趴下了再講話。
但是戈登的危機並沒解除,顯然追他的是一夥人,第一個被他甩掉的人只是個開胃菜,很快,他穿過小巷跑到馬路上時,看到一輛車子朝他衝了過來。
看來他們也有好幾套方案,或者說他們本來就是想透過那個人把戈登驅趕到馬路上,再用車撞死他。
戈登直接朝右翻滾,那輛車確實沒撞到他,但車上伸出一個黑洞洞的槍口。
戈登剛剛站穩就又捱了一槍,這下這槍打在他的背上,戈登發出一聲慘叫。
不過,因為是高速開車的情況下開的槍,所以這槍沒有正好命中要害,屬於擦彈,劇烈的疼痛淹沒了戈登,但他的求生欲還是讓他一直往前跑。
越是疼痛,戈登的腦子反而越清醒,他知道這麼跑下去,不過幾分鐘就得被人追上,他忍著劇烈的疼痛,用一隻手臂死死地捂住胸口,另一隻胳膊因為中槍也血流不止。
戈登循著記憶裡的路線,跑到一個公寓的後門,這裡的後門門鎖壞了,常年關不嚴,他用一隻胳膊使勁的拽了拽門鎖,胸口上的傷讓他的每個動作都產生難以抵禦的疼痛,戈登的呼吸聲開始越來越重。
很快,大門被拽開一個縫,戈登不算高大,體型也不壯碩,剛好能夠從那個縫隙中擠進去。
進去之後,他仍沒有停,而是三步並作兩步的爬上一小節樓梯,扯開最近一個走廊的窗戶,然後拼命的爬了上去,再把窗戶關好,躲在二樓外突出來的一個屋簷上。
聽到底下撞門的聲音響起,戈登咬著牙,順著屋簷滑下去,直直的掉落在一個雨棚上,好在他仰面滑下去的時候,鮮血並沒有留下痕跡。
掉落在雨棚上之後,戈登用盡最後一絲力氣翻身下去,讓底下的垃圾袋把他蓋住,過了一會兒,他聽見樓裡的腳步聲消失了,對方並沒找到他,似乎是離開了。
戈登躺在一堆垃圾裡,他感覺自己的每下喘息都帶著濃重的血腥味,那發子彈傷到了他的肺部。
他的手臂因為失血已經有些麻木了,但他依然能清晰的感覺到他中指上的訂婚戒指,他的體溫正在逐漸和冰冷的金屬戒指融為一體。
他回想起和芭芭拉說分手時,芭芭拉那一臉不可置信、傷心欲絕的表情。
他想,芭芭拉說的是對的,他就是個蠢貨,一個無可救藥的蠢貨,一個永遠也學不會變通、一個活該孤獨死去的蠢貨。
戈登感覺到一股難以抵禦的寒冷襲來,緊接著,又是從身體內部湧出的暖流,跌落時額角被磕破的鮮血順著他的額頭流了下來,流進了他的眼睛裡,把他的視野染成一片鮮紅,又蒙上了一層黑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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