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頭蹙起來,連眉峰都是那麼漂亮。賀蘭太一很不高興:
“大魏窮成這般了?攝政王行走連個步輦也坐不得,就靠兩隻腳?”
林嫵:“……也不是沒有,就是有時候走著更方便……”
實在太忙了,有時候並非需要宮中行走,僅是在議事殿和兩個小廳當中來回,就能走上萬步。一會兒這個事情找她,一會兒那個事情找她,總之事情都堆到一起,讓她忙得前腳掌打腳後跟。
幾日下來,腳就這麼走腫了。
“如豚之足。”賀蘭太一嫌棄,把帕子一扔:“上點藥吧。”
林嫵不大樂意:“我要睡了……”
“你睡你的,本王來上,與你何干?”賀蘭太一不耐煩。
而林嫵:……能不能把話說完整,不是你來上,是你來上藥好嗎。
可賀蘭太一的耐心已然告罄,一邊把抱她,一邊抱怨:
“每日為那些個破事殫精竭慮,值當麼?本來身子就弱,又弄得這般憔悴,那群老東西天天嘰嘰歪歪讓人看了就煩,本王隨手就能將他們的腦袋擰下來,你還傻傻地被他們支使得團團轉……”
抱怨是這麼抱怨,但將林嫵放在床上時,動作還是輕輕的,且怕她好不容易熱乎起來的腳失溫,馬上給她蓋上被子,又將腳抵在自己的腹部。
他真是血氣充足,火力很壯,林嫵立即感到足底暖洋洋的,十分愜意。
唯一缺點是,腹肌太硬了,硌腳……
“喀什王還是這麼會伺候人,難不成這些年還在做馬伕?”她不由得興起,開了句玩笑。
當年她與賀蘭太一初遇,他便是扮做馬伕,演繹得那叫一個到位,卑微恭謹吃苦耐勞,洗腳擦地跪著服侍怎樣都來得。
只是沒想到多年過去,他連喀什王都當上了,這檔子功夫還是一流。
對此,賀蘭太一眯著他那雙極為罕見的琉璃眼瞳,瞟了林嫵一眼。
“那確實是日日苦練,不敢荒廢。”
他一邊用指腹輕柔地打圈上藥,一邊用極為甜蜜的嗓音回憶:
“本王撫摸了無數,幻想是你,就這麼捧在手心,揉捏按捻。”
“但這還不夠,還不夠美味,還不夠刻骨銘心。”
“故而本王也會用一點工具,比如長針啦,匕首啦,烙鐵啦,先是挑去腳筋,再劃開皮膚,在暴露的白骨刻上你的名字,而後印上滋啦作響的烙印,哦,本王最喜歡烤肉了,實在是活色生香……”
林嫵:……
造孽啊,大哥,你能不能別頂著為我的名頭,做一些悅己的兇殘之事,回頭閻王爺把賬算我頭上,等我死了讓我下十八層地獄可還行。
賀蘭太一沉浸在自己的血腥藝術裡,對林嫵的驚懼無知無覺,繼續道:
“美中不足的是,那腳實在脆弱,玩玩就爛了,實在沒趣。只能玩爛一雙,就換一雙。”
“有些膚質和肌肉欠缺的,雖經本王苦心雕飾,最終也不夠美麗,只能扔給狼吃了,實在惱人,浪費心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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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嫵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