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夢與現實之間》第411章 風波再起116(2)

作者:陽台胭脂花·2個月前

他猛地一拍驚堂木,聲如洪鐘,喝道:“請苦主講述緣由,提出訴求。”

屋主婦人急忙說道:“妾身張翠蘭,旁邊的乃是妾身的公婆以及孩子。今日我正在做飯,突然聽到一陣急促的敲門聲,……,緊接著這位公子便如狂風暴雨般不斷擊打頂樑柱,大家都被嚇得魂飛魄散,倉皇逃出房屋,沒過多久房屋就轟然倒塌了。”

吳思遠點了點頭,“那麼你有什麼訴求?”

“我要他賠償我的家,十倍,百倍的賠償,甚至是一千倍賠償。”婦人張翠蘭扯著嗓子尖叫道,說話的時候,她的眉頭如春花綻放,似乎已經看到無數的金錢如潮水般向她湧來。

吳思遠又將目光投向李齊眉,“嫌犯有什麼要辯解的?”

李齊眉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臉,彷彿要把自己從噩夢中拍醒,然後回頭看了一下圍觀的街坊以及自己的兄弟們,這才緩緩說道:“縣官大人,她講的沒有錯,我願意賠償。”

張翠蘭的臉上頓時樂開了花,那喜色猶如春日暖陽,愈發燦爛奪目。

吳思遠眉頭緊皺,滿臉狐疑地看著刑名師爺,追問道:“毀壞民居,到了刑事的程度嗎?”

刑名師爺見狀,趕忙解釋道:“大人,如果是有意為之,那肯定就屬於尋釁滋事了。不過,要是有合理的理由,那倒可以看作是普通的民事糾紛。而且,這位……咳咳。”說到這裡,刑名師爺突然壓低聲音,咳嗽起來。

吳思遠心領神會,立刻明白了其中的奧妙。他猛地一拍驚堂木,震得整個公堂都嗡嗡作響,然後怒聲喝道:“好你個李齊眉,竟然膽敢毀壞民居,這分明就是尋釁滋事!按照律法,應當判處你入獄三年!你可認罪?”

李齊眉聽到這話,心中一驚,正想開口認罪,卻被一旁的婦人張翠蘭給打斷了。只見張翠蘭扯著嗓子叫嚷起來:“他判刑了,那我的賠償怎麼辦呢?”

吳思遠一臉嚴肅地說道:“這是刑事案件,自然要優先處理。至於你們之間的民事糾紛,等以後再另行處理。”

然而,張翠蘭顯然並不買賬,她急忙喊道:“不行!他必須先賠償我們的損失,否則我絕不罷休!”

“大膽!刑事案當前,豈容你這婦人胡言亂語。依照宛唐國律法,任何案件皆須先審刑事部分,而後再議民事責任。方才問你,只為獲取你的證詞,以確定李齊眉是否犯了刑事案,至於你的賠償,暫且押後處理。”吳思遠義正言辭地解釋道。

張翠蘭聞言,立馬叫嚷起來:“他沒有刑事案,只要賠償我房屋,我便撤訴,不再告他了,沒有苦主,他自然就沒有案件了。”

吳思遠無奈地苦笑道:“張翠蘭,你這是不知曉刑事案與民事案的區別啊。”說著,他便詳細地講述了其中的具體差異。

張翠蘭卻如抓住救命稻草一般,死死揪住他的話:“他入室擊毀我房屋之時,可是喝醉了酒,不知這能否算作理由?他並非有意為之,只要賠償我房屋即可。”

吳思遠示意文書記下所有細節,“張翠蘭,我且問你,你是否確定他與你之間僅是民事糾紛?你可要考慮清楚,我在此記錄之後,你若再改口,那便是犯了偽證罪,至少要判一年牢獄之災。”

“當然,我心裡清楚得很,此刻我要求大人讓他賠償我一千倍房屋的價值。”張翠蘭斬釘截鐵地說道。

吳思遠讓文書將案卷遞給張翠蘭簽字畫押,“現今已不涉及刑事,可開始民事調解。”

他接著讓雙方說出各自的調解條件。

“我要一千倍房屋價格的銀兩,也就是三十萬兩白銀。”張翠蘭獅子大開口道。

李齊眉笑著連連搖頭,“大人,我願雙倍賠償,並且賠償她們的精神損失和物質損失。”

“必須千倍賠償!”張翠蘭態度堅決,毫不退讓。

李齊眉看向吳思遠,滿臉苦笑:“大人,您還是將我關押起來吧,千倍賠償簡直就是敲詐勒索,我實在賠不起啊。”

吳思遠凝視著張翠蘭,沉聲道:“千倍賠償簡直是天方夜譚,官府向來以理服人,正所謂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你且說說你的理由。”

張翠蘭聞聽此言,如遭雷擊,一時之間茫然失措,她絞盡腦汁也想不出自己的房屋為何值如此高昂的價格,於是將目光投向家人,期期艾艾地說道:“那裡承載著我們一家生活的深厚情感,人都是念舊的,這個理由難道還不夠充分嗎?”

“這個理由倒是充分,不過鑑於這是賠償,可以要求一倍的賠償。”吳思遠說道,為了讓張翠蘭信服,他還補充道:“這是有以往案例為證的,已經給你算到最高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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