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書之炮灰原配擺爛記》第1328章 日子(1)

作者:林棠錦·5個月前

日子,真不好熬。

宋觀舟回到這個小院子,因沒有命令,她目前還不能出門去小院子裡溜達, 吃喝拉撒,都在這個小房子裡,早間提審之後,換了兩個女禁子,一樣目不轉睛的盯著她。

“為何要如此嚴守於我?”

“我等依照規矩辦事。”

“我不會自裁。”

宋觀舟冷不丁說道,兩個女禁子四目相看,“你能想得明白就好。”

兩個女禁子也看了不少女犯人, 尤其是小有身份的,命婦太太的,也有不少。

入門之後,大多是很難自持。

要麼日日吟泣,要麼哭喊打鬧,當然,也有冷靜的,但大多是故作鎮定。

但眼前這位真不一樣。

聽得換值時,前頭兩個女禁子交代過, 這罪婦心性堅強,身份也不一般,守好最要緊,若是在這偏院裡有個閃失,一家子賠進去都不夠。

因此,換值來的人,更加小心。

宋觀舟漸漸發現,她說的每一句話,都有個女禁子寫在書冊紙上……

不能打探,不能多問。

一旦問到案件有關,譬如她的丫鬟護衛,女禁子記錄在案,卻不予回答。

宋觀舟瞭然。

她現在是犯罪嫌疑人,與世隔絕,唯一能做的……,恐怕就是等著審問、判刑。

原著裡,沒有著重描寫原主被審問、判斬的細節,但託金拂雲的福,她前些時日從裴岸的口中,瞭解了不少關於古代刑罰的規章制度。

有一點,只要鎮國公府不放棄她,雖說她沒有誥命,不是命婦,但也因鎮國公府是勳貴門第,判刑之前,不會刑罰逼供。

當然,這是給勳貴人家的體面。

不過,案件不同,興許方式不同。

她被冠上了殺害朱寶月的罪名,還是大庭廣眾之下, 幾乎是板上釘釘的罪名。

如若她不認罪,證人證詞證物,也能給她定罪。

宋觀舟想到這裡,那抹等死的打算,又重新湧上心頭。

時辰過得很慢,等到用飯時,也是京兆府差人送來,尋常的兩菜一飯。

她在這小房子裡,數著時辰過,沒有活計,沒有書冊,沒有小丫鬟嬉笑打鬧,只覺得時光是延遲的。

度日如年的是囚禁的日子。

府外,卻已是翻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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