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包工頭到一方高官》第1009章 造假要造的跟真的一樣(2)

作者:陳茶老酒愛少女·7個月前

楊辰也不跟他客氣,直接問道:“這筆資金預算內的,還是預算外的,幾十萬不是什麼大數目,但你們局裡總該上會研究吧,會議記錄呢?資金從那來,怎麼採購的,怎麼確定的發放範圍?不是光一個清單就行的。”

“清單上既沒有你們的公章,也沒有各縣區,怎麼確定人家收到了?每個縣是怎麼發放的,發放範圍和標準呢,有沒有研究?也沒有看到。”

那個市教育局局長低頭不言,心說焦市長都說了,找的你老丈人,都說好了的,怎麼還來這一套。

怪不得你這麼囂張,原來有一個常務副省長的老丈人,好在他下去了,不然你豈不是更囂張。

見他裝死,楊辰也不再理會,把材料隨手遞給旁邊的人,起身就走。

本來喝了點酒,就有點亢奮,楊辰也是剋制再三,才沒有把材料甩他臉上。

讓你們彌補不是修改個數字拿過來,弄個清單應付一下的。

你就是造假,也得造得像樣點,就跟楊辰剛才說的那些問題一樣,好歹都解決掉,前後一致,不是拿兩頁紙過來就行。

而且好歹你蓋個章呀。

不過楊辰也知道,漏洞沒有完全補上,他們肯定不敢蓋這個章,蓋章就意味著既定事實,可他們這個哪來的事實。

估計賬上確實是花了兩千多萬,這麼大一筆資金動用可不是教育局開個會就能研究確定的。

比如說,你要造假,至少也要造的跟真的一樣,上下一致,前後對照。

首先開會,為了實現什麼目的,需要花費多少錢。

大家同意,有會議記錄為證;

然後負責的部門擬定方案,徵求大家意見,報主要領導批准,或者再次開會確定。

徵求意見要有記錄,開會要有會議記錄。

然後實施過程中,要有記錄,最好有照片,涉及資金,要有轉賬證明,涉及實物的,要有人證。

最後按步驟,按照時間點,把材料裝訂蓋章報過來,這才叫證據。

拿張銀行卡過來,這個不叫證據。

太小看人了,再說了,傻子才用銀行卡。

然後楊辰給沙政陽打了個電話,把情況解釋了一下,不是他不肯通融,而是對方實在是沒有誠意,不過這個情況楊辰也不會寫入報告之中。

彙報肯定要向上彙報,怎麼做由上級來做決定。

人家貪汙也好,中飽私囊也好,這不是楊辰該管的事,就包括上面的這個減輕農民負擔工作領導小組,也沒有去抓人家貪汙。

不是你的事,也輪不到你管,你最多隻能向上反映。

但是這件事,楊辰是一定要反映的,你彌補的到位,我就按照彌補後的結果上報,你彌補的不到位,我就按現在的結果上報。

結果兩天時間沒有任何動靜,市裡沒有人出面,省教育廳也不出面,這有點有恃無恐呀,覺得沙政陽打了招呼就行了?楊辰有點不能理解,結果一打聽,才知道人家根本就是拿他沒當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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