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包工頭到一方高官》第2305章 血染的事實 衝動的結果(1)

作者:陳茶老酒愛少女·2個月前

在理智與感情之間,男性通常偏理智,捂著臉說,總得有個人承擔罵名,避免更大犧牲。

但這個世界,或者說這個社會,想要變得溫馨,想要變得讓人留戀,需要是的感情。

謝君瑞兒子的選擇,不能說錯,只能說現實的社會中,就是這麼殘酷。

不過好在這個社會有理智就有溫情。

正當楊辰和丁步銘還在商量著換什麼方式開啟局面呢,誰知道找的律師突然打過來電話,說謝君瑞年僅十六歲的女兒突然跟他聯絡,說想委託他把自己的父親救出來。

只不過很遺憾的是,她不滿十六歲,不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備跟律師籤委託協議的資格。

如果年滿十六週歲,同時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經濟來源,可以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很可惜她還是個學生,沒有自己的勞動收入。

不過在律師告知了她這點後,她又把自己的奶奶找了過來。

對於她奶奶來說,一家都是沒良心的,自己兒子是死是活都不知道,也沒有人關心,只是她老了,說話也沒有人聽,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但有孫女出頭,她還是願意給孫女撐腰的。

兒子犯沒犯錯誤她不知道,但不管怎麼說,那也是她兒子,至少得見到人,至少得弄明白怎麼回事,不能說連律師也不能找了。

國家又如何,國家也不能不講理,說抓人就抓人。

她甚至把自己的養老錢都拿了出來,出面為代表,和孫女兩個人,跟律師簽了協議。

拿到委託協議之後,律師的膽子就大了,直接帶著謝君瑞的女兒直闖清沅市國土局的招待所。

但是去了之後依然沒用,被直接拒絕了。

人家說了我們只是把他請過來調查,他自願留下來配合我們工作的,好回憶出更多的內容。

跟我們律師沒有半毛錢關係,他是國家公職人員,配合國家部門調查是他應盡的義務,還不到違法這一點呢,你沒有資格介入。

律師自然據理力爭,你們說自願我不信,你把當事人叫出來讓他親自跟我們說,只要他自己這樣說,我們立刻就走。

但是調查組的人說謝君瑞在接受問話,沒有時間出來,你們趕緊走人,不然就算是妨礙正常公務,屬於違法,到時候我叫警察了。

律師就是幹這個行當的,豈能被他們嚇住,立刻說,你們報警,我現在懷疑你們強行拘禁我們當事人,非法限制我們當事人人身自由。

兩者在言論上展開了激烈的交鋒,光是打嘴仗就打了半天。

最終律師向這邊說的意思是,對方的行動肯定不那麼正規,不然的話不會只動嘴不敢來真格的。

但是人家確確實實是國土部的工作人員,自己一方報警也沒啥用,只能當成最後的激烈手段來使用。

同時他決定,明天帶著老太太和小女孩再去,就守著那裡不走,吃住都在那裡,看他們敢怎麼辦。

這個是個法子,不過丁步銘擔心對方可能會透過關係讓警方出面,強行把他們驅離。

想著跟當地的警方提前打個招呼。

國土局招待所在北灣區,但他跟北灣區的警察局長不熟,就找上了許嫋的老公崔建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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