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產業或企業正處於上升期,因為發展的又快又順,很多問題都來不及暴露,就會被掩蓋過去。
特別是房產地,這種情況更常見,因為房地產是以專案來計算收益盈虧的,只要到最後結算的時候賺到錢了,老闆一般不會計較誰在這個專案上吸血,反正活是你們乾的,你們只要保證我有錢賺就行。
具體你們在裡面賺了多少,這個我管不著,也管不了。
就如同某大,最多的時候在全國有上千個專案,怎麼可能對每一個專案精益化管理。
能做到財務規範、手續合規就不錯了。
有人說老闆都這麼大方,任由你在裡面坑錢,首先要糾正一點,能在裡面坑錢的,基本上都是他的自已人,外面的話一旦被發現,這也是違法的。
其次,能做到這麼大的老闆,都是能夠分得清輕重的,也知道人心是什麼樣子,用人,保證大方向沒錯,保證大頭在我這就行了。
水至清則無魚。
但是某大畢竟是私企,不涉及到表內表外,實際上還是比較簡單的。
真正複雜的是那些國有房企,就跟基金經理建老鼠倉一樣,國有房企最大的特徵就是表內表外不一。
特別是國有房企中最出名的某科,人家早就脫離了轉包工程、高價收供應商回報、偷工減料這種低檔玩法。
人家自有一套嚴密又規範還特別合理合規的工作流程,把圍繞這個房地產專案的利益從頭到尾吃幹抹淨。
第一步,人家把購買預付款、應納稅款等資金以兩個點的利息借給高管控股的理財公司。
這個其實很正常,公司有閒餘資金在賬戶上趴著不用也是浪費,用來理財是合理合規的。
但是,借給自己名下的私人公司,就有點不太對了。
不過也沒什麼,只要錢是安全的就行。
但是接下來的第二步就不對了。
這個理財公司再用十個點的利息貸給自家的員工,一來一去,淨賺八個點的利潤。
有人可能會懷疑,這樣員工會願意?
沒事,員工可以把貸出來的錢投到另一家理財公司裡面,這個理財公司承諾給予二十的回報,相當於員工白賺十個點。
然後這家理財公司再把錢投到公司的開發專案上,以固定的收益的形式賺取高額利潤。
原來是到達一定級別的員工,可以拿自己的錢進行專案跟投,把你算成合夥人。
後來房地產的利潤沒那麼高後,這套把戲不怎麼能玩下去了,就開始讓員工也跟投,嘴上說的是強制跟投,後來解釋為強制不等於強迫,你可以不跟投,但是不跟投的代價就是不能擔任管理職務。
然後就是透過理財公司層層巢狀,建立多家子公司,以手續費、服務費、管理費的名義,把利潤再套走。
同時還有強迫專案合作方,其實就是分包方從他們關聯公司購買高額原材料。
合作方無力繼續墊資後,你找他們想提前結算一部分工程款,人家會笑咪咪地給你推薦一個貨款公司,除了利息高點,什麼手續都不要,反正是以工程款抵押。
即便如此,某科還是業界經營最穩健、業績最優秀、管理最出色的良心房企,管理甚至還成為了各種商學院的案例,所以楊辰根本不怕人來吸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