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族崛起之崢嶸百家》第994章 經營權(1)

作者:朝碧海暮蒼梧·4個月前

黃金這種東西雖然不是貨幣,但一直都是高價值物品。

一般黃金不會製作成貨幣,而是製作成各種飾品,用於獎勵別人,或者說當做裝飾之類的。

方國之間的大宗交易,一般也都是白銀和黃金結算。

並不是製作成貨幣,而是直接稱重,對於黃金形狀之類的沒有太多要求。

厲夏早就想以黃金製作貨幣了,只不過銀錢的接受程度都不高,黃金製作的貨幣也很難開啟市場,一般的人用不到,可以用到的就算是囤積,也是直接囤積黃金物品,而不是貨幣。

一旦製成了貨幣,這個黃金貨幣的價值就出現了問題。

厲夏並沒有要求黃金製作成貨幣,現在還不是時候,而是把黃金製作成物品拍賣,畢竟黃金本身就具有價值。

同時炎國也沒有金礦,只有一部分黃金物品罷了,不足以製作成貨幣所需。

其實炎國還有一部分的結餘,大概在五千萬錢左右,再加上胡王的買命錢,應該還有一萬萬五千萬左右。

幸虧手中還有這些錢,不然太傅估計早就跳腳了。

幾日之後,國債如同所預料那樣很火,但也只是賣出了一萬萬兩千萬錢左右,他們不可能真的把所有財富都換成國債,大部分貴族都只是一兩百萬左右。

貴族就那麼多,也基本的飽和了。

畢竟炎國承認國債的價值,其他國家不承認啊,也只能在炎國內部流通,侷限性很大的。

比銀錢還要困難,銀錢還是銀子呢,國債只是紙,價值是十分有限的。

幾個附屬國倒是很聽話,上貢了兩年的物資,大概在七千萬錢左右,加在一起,還是有一萬萬五千萬左右的缺口。

又舉行了一次拍賣會,除了黃金飾品以外,還有關於商稅以及關稅之類的改革方案。

商司商討後決定,把以前壟斷的商業物品,都加了一種經營權,不再是永遠壟斷,而是有時間限制。

時間是五年,每一樣商品都列舉出來。

拍賣這些商品的銷售許可,除了鐵依舊管控以外,像鹽,茶葉,酒,布匹, 陶瓷,糧食之類的都有了時間限制。

在拍賣會上進行了拍賣,誰給的價格高,未來五年這物品的經營許可就歸你了,是賺是賠看自己的本事。

但是為了防止惡意加價,也有一些其他的標準,沒有經過拍賣者的允許,其他人不得經營這種物品。

不僅有時間的限制,還有地區的限制。

按照地區拍賣經營權,例如荊郡的經營權,洛郡的經營權,中山郡的經營權等等。

沒有限制一個貴族只能有一種物品的經營權,只要你有錢,你可以買好幾種物品的經營權,好幾個地區的經營權。

當然了,厲夏這種行為,直接把所有貴族都得罪慘了。

畢竟這無疑是從他們手中搶奪財富,以前厲夏的改革,都沒有觸及貴族的核心利益,他們雖然排斥,但是在厲夏的強硬手段之下,也只能選擇順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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