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個協谷鎮》第132章 花人家的錢,買自己的平安(2)

作者:艾搭不理·11個月前

呂國強假裝沒看到王老大,開始跟張新強介紹老王頭的具體情況。

“他前些年受過傷?”

張新強要確定這傷殘是否存在。

“受過,前年、還是大前年,我記得是臘月二十九年的時候,他出去換酒去被靶場的流彈傷著了,當時還是咱民政辦鄭主任幫忙送去的醫院,他住院的時候還是我們村兩委輪流伺候的。”

當時老王頭這事在鎮上挺出名,畢竟一個五保戶平時也沒怎麼得罪人,平白捱了一槍子,這不就是妥妥的報復社會,誰不害怕?

“靶場賠了多少錢?”

既然已經確定了傷殘,這賠償金就跑不了,傷了人要賠錢天經地義!

“靶場根據上級規定,賠償了兩千八,鄭主任想去多要點,也沒多要來!”

兩千八看著似乎不多,但是在這個時代,這是鎮上普通機關幹部一年的工資。

“現在王家強的傷殘賠償在哪?”

既然確定了這個錢,只要在確定呂國強是不是霸佔,這個信訪案子就很容易處理了。

“在這,老王平時沒啥特殊愛好,就是喝點酒,買點五香花生米、稱幾兩肉,這兩年才花了一百來塊錢!”

呂國強掏出一個小包,裡面是老王的傷殘賠償金,還有一張帶著紅印泥的紙。

“怎麼還有手印呢?”

張新強有些好奇的開啟那張紙,上面除了簽字之外,還按滿了手印。

“老王怕有人騙他的錢,就讓村兩委的幫忙給他管賬,這是老王這兩年的花銷流水,每一筆支出不僅有老王的手印,還有我們村兩委所有人的手印。這個錢,鄭主任管的嚴,少一個都不成!”

呂國強解釋的時候,還瞥了一眼王大寶,現在他不方便說啥,但是他已經把這傢伙記恨住了,等以後有機會,那就看吧!

“把錢還給老王吧,不要幹一些莫名其妙的事!”

張新強考慮了一會,就決定讓老王自己去管錢,畢竟替五保戶管賬這事,不是村裡應該乾的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如直接把錢交給這個老王,省的再鬧什麼么蛾子!

一聽這話,王老大眼裡都有了光,一個老光棍拿這麼多錢幹嘛?五保見月發錢發的錢能吃的了嗎?

正所謂侄子偷光棍叔不算賊,別說偷了,光明正大的搶都成!這事可不能讓老二、老三知道了,要不然還得分給他們!

“你是王家強的侄子?”

張新強瞥了一眼王老大,這傢伙雖然是誣告,但是鎮上也沒啥處罰的辦法,只能讓他消停了事。再說了,反正錢又不是鎮上出,就當花人家的錢,買自己的平安了!

“對,我就是!”

王老大連忙湊了上來,這會如果他長著尾巴,估計早就甩成螺旋槳了。

“這錢你先拿著,等回村的時候,你交給王家強,你可別把錢自己昧了!”

張新強這個囑咐跟放屁區別不大,王老大這會都想好這錢怎麼花了。

“放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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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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