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這樣的情況,如果是換做現在的夏知願,她會選擇及時止損,立刻分手。
可是怎麼辦呢!
當年的她,年輕氣盛。
夏知願沒有走進去,她跟朋友打了聲招呼,就轉身離開了。
隨後在街角的便利店買了一瓶礦泉水,站在路燈下喝完。
在此後的一年多里,
夏知願試著變得更好看,更優秀,更體貼,更懂事。
她學著做他喜歡吃的菜,看他喜歡看的電影,聽他喜歡聽的音樂。
她把自己活成了一個人形拼圖,試圖把自己拼成他想要的樣子。
可是沒用。
越是努力,越是讓夏知願清清楚楚地意識到了一件事——有些東西,不是你努力就能得到的。
就像你不能透過努力讓一個人愛上你一樣。
愛情這種東西,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
它不講道理,不論付出,不看條件。
它來的時候不需要理由,走的時候也不需要藉口。
陸嶼對她很好,但他不愛她。
這兩個事實同時存在,並不矛盾。
夏知願用了將近一年多的時間來接受這個事實,然後在畢業那年,提了分手。
分手那天,她記得很清楚。
是在學校的操場上,傍晚,夕陽把跑道染成了橘紅色。
她站在四百米起跑線的地方,陸嶼站在她對面,兩個人之間隔了不到一米的距離,但那一米像是隔了整個銀河。
“我們分手吧。”她說。
陸嶼沉默了很久。
他沉默的時間足夠夏知願在心裡數完一百個數。
然後他說:“好。”
只有一個字。
沒有問為什麼,沒有挽留,沒有解釋,甚至沒有一句“對不起”。
他只是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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