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探秦仁傑》第890章 胖瘦男子(1)

作者:朱冰·10個月前

朱彬去寧武縣調查那個拖車司機,司機名叫李德華,他在十二月十四日下午三點將車拖到寧武縣城燈塔汽修部,那兩個男人給李德華支付了三百元拖車費。

李德華回憶:在拖車過程中,車上那個瘦個子對他說,我們都是在平山開出租車的,兩人是朋友,要去長安辦事,不料走錯了路。”

朱彬在寧武縣清查一家旅社時,發現登記薄中有“夏某,男,東海省平山縣人”,但又塗改為蘭寧市西區88號;同行人“張某,平山人”,十二月十三日住宿。

由此,秦仁杰對案情進行分析:一是在寧武縣住宿的夏某,李某很有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所駕駛的車輛與魏楚燕失蹤的車型,車色,車號完全相同。

二是根據住宿登記塗改的情況,說明犯罪嫌疑人在登記時沒有經過深思熟慮,且文化程度不高。夏某先填“平山”後又改為“蘭寧”,犯罪嫌疑人很可能就是平山人,但在蘭寧西區可能有親朋好友,也有可能在蘭寧打過工。

三是犯罪嫌疑人有駕駛技術,但不知道車廂內隱蔽處放有備用輪胎,說明他們不是該型別車的計程車司機,那麼他們很可能是開農用車或卡車的司機。

四是犯罪嫌疑人很可能是無業人員,他們搶劫計程車後,駕車從平山至寧武再到蘭寧銷贓。

負責調查東A-07645停在芙蓉區南方研究所附近的刑偵查到一條線索,十二月十五日上午有人發現東A-07645停在南方研究所門前人行道上。

秦仁杰根據刑偵員的調查結果,基本判斷夏某和張某為犯罪嫌疑人。下一步就是弄清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以便成功抓獲兩名嫌疑人。

秦仁杰隨即帶著目擊證人小吳赴平山,同時調整偵查範圍,確定重點查詢夏某和張某兩個犯罪嫌疑人,儘快弄清兩名嫌疑人的基本情況。

刑偵員經過致的調查,案情終於有了新的線索。元月九日,平山警局九峰派出所民警李曉傑反映:約一個月前的一天晚上七點多鐘,有人看見在李村的簡易公路上停過一輛計程車。並見過兩名男青年和一名女子,那女子曾高呼“救命”。

李村的一些村民第二天路過那地段時,發現地上有血跡。秦仁杰得到訊息後立即趕到九峰派出所,在李曉傑的協助下找到目擊證人林兵,朱磊瞭解情況。

林兵,朱磊反映:那輛停在簡易公路上的計程車上的男子一胖一瘦。瘦子一米六八,胖子一米七五,而那個女子個子不算高,三十歲左右的年齡。

根據林兵,朱磊的描述,他們所見到的兩個男子和一個女子的衣著,體貌特徵與寧武縣西塔沙場小吳所見的情況基本相似。

由此,秦仁杰判斷李村那條簡易公路就是劫車,強姦,殺人案的第一現場。

秦仁杰隨即同法醫王鵬,助手楊穎對現場進行勘查,並從現場提取了沾有血跡的泥土。

王鵬將血跡泥送往警廳刑偵總隊作技術鑑定,結果證實現場血跡血型與受害人魏楚燕的血型完全一致。

元月十日,秦仁杰在九峰派出所得知,該轄區因傷害罪批捕的在逃人是童某,與重點調查掌握的嫌疑人夏某的各種情況基本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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