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探秦仁傑》第1075章 租房女屍(1)

作者:朱冰·4個月前

房東王亞民表示:房子租給魏楚雨的時候是空的,房間裡所有的傢俱和家電都是魏楚雨自己購買添置的。

屋內冰箱,電視,空調一應俱全,地上還鋪著地毯,佈置得非常精緻,說明魏楚雨有相當的經濟實力。

鄰居蔣利民向秦仁杰反映:魏楚雨平時穿得十分時髦,每天都是睡到大中午才出門,回家時都是半夜時分。出門穿金戴銀,戴著手錶,揹著真皮女包,拿著手機都不是便宜貨。

蔣利民還說:小區鄰居也是議論紛紛,一個沒有固定工作的年輕女人哪來的錢買那麼多貴重的東西?再結合她經常半夜帶男人回來,所以大家都懷疑魏楚雨不是“小姐”就是“小三”。

魏楚雨的閨蜜王琳反映:魏楚雨平時出手非常闊綽,別人覺得很貴的東西她只要看上的基本都是不眨眼付錢就買,出去吃飯也是大包大攬的買單,生怕別人不知道她很有錢。

可是,秦仁杰在現場勘查時卻沒有發現那些貴重物品,由此秦仁杰判斷犯罪嫌疑人殺人的目的很可能是為了錢財,財殺的可能性比較大。

秦仁杰在案情分析會後,立即著手對與魏楚雨關係密切的男子進行排查,並很快鎖定了第一個嫌疑人,長安市某商貿公司經理,三十六歲的有婦之夫段秋林。

段秋林在案發前的八月十一日晚上曾到過案發的出租屋,而且從八月六日開始到八月十一日每天晚上都會來。

楊穎在魏楚雨出租房附近的一家餐館的監控影片裡,從八月六日晚開始到八月十一日晚為止,連續六天晚上拍到了段秋林和魏楚雨進入該餐館吃飯,以及吃飯後離開的畫面。

楊穎從監控影片發現,段秋林和魏楚雨舉止親暱,兩人如同情侶一般。

秦仁杰隨即傳喚了段秋林,面對詢問,段秋林主動承認與魏楚雨長期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也曾去過案發現場,同時還承認他和魏楚雨發生過關係,魏楚雨床邊廢紙簍裡的衛生紙上的體液是他留下的。

可是,段秋林卻拒不承認自己殺害了魏楚雨。他對秦仁杰說:“我是公司經理,年掙數十萬,有老婆孩子,魏楚雨也知道我不可能離婚娶她,這我們都心知肚明。魏楚雨跟著我吃香喝辣,她身上的高檔衣服,金銀首飾,皮包手機都是我送給她的,我為什麼要殺她?”

“八月十一日那天晚上,你在幹什麼?”秦仁杰問段秋林。

“八月十一日晚上,我們從帝豪娛樂城出來後去了她的出租屋,待了一段時間後我就回家了。”段秋林回答。

“你不在她的房間裡過夜?”秦仁杰問。

“很少,我去她那裡一般是親暱完後就離開了,很少在她那兒過夜。八月十一日晚上我離開後聯絡她,發現卻關機了。後來我聽說她死了,害怕牽扯出那層不明不白的關係,就裝作什麼都不知道。”段秋林回答。

秦仁杰為了證實段秋林的說詞,隨即進行走訪調查,小區鄰居證實段秋林在八月十一日當晚確實離開了魏楚雨的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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