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探秦仁傑》第1168章 熟識的人(1)

作者:朱冰·1個月前

勘察現場完成後,秦仁杰立即進行現場調查,被害者張志雲,四十歲,在鶴城電腦城經營一家電腦公司。有錢,人稱“張百萬”。

半年前,張志雲開始做走私小車的生意,就在案發前一天,他還與人相約去廣佛省,雲海省等地購買走私車。

張志雲閱歷豐富,社會交往復雜,平日為人吝嗇,待人刻薄。經常同別人發生經濟上的糾紛,曾請過不少江湖溜子為自己“收賬”。因此,積怨極多。

一年前,張志雲與結髮妻子肖麗梅離婚,與女青年龍娟結婚。三個月前,張志雲因為和龍娟性格不和,兩人鬧離婚後又回來與肖麗梅同居。

張志雲愛嫖,與社會上一些不三不四的女人往來甚密。此外,案發當天張志雲收到袁雲華的五萬元欠款,案發後那筆現款不知去向。

張志雲前妻肖麗梅為人善良,勤儉持家,品行端莊。

張志雲的女兒張雯十五歲,兒子張磊十二歲,在校讀書,平日表現良好,27月為學校考試日,姐弟倆沒有上學。

張志雲的岳母陳麗英,七十歲,居住在張家。

秦仁杰在調查中聽到張家附近居民反映:26晚上,好像聽到有人哀叫,但不知是哪層樓哪間房發出的。

還有居民對秦仁杰說:“27月凌晨,聽到現場那邊傳出人倒地發出的“啊”的叫聲。早晨六點多鐘,有一高一矮兩個青年人俏俏進了現場那個單元的樓梯。

針對案情重大,刑偵總隊成立了“6.27”專案組,由秦仁杰擔任組長,全面負責案件的偵破工作。

秦仁杰透過現場勘察,法醫檢驗,以及調查走訪後,於6月28日召開了第一次案情分析會。

在分析會上,秦仁杰向參與偵破的刑偵專家,刑偵員進行了案情分析:“張家鐵門無撬壓痕跡,說明兇手是在正常狀態下進入室內,這表明兇手應該同張家人熟識,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

如果是熟人作案,那應該是被害人張志雲讓兇手進屋後,在與兇手談判時發生了利害衝突,從而導致行兇殺人。

案發時間以法醫王鵬的檢驗為依據,認定五名被害者的死亡時間是6月27日下午二點至四點之間。

兇手的作案工具,在現場勘察時發現的電熨斗是主要作案工具,此外還有水果刀及繞在張志雲和肖麗梅脖子上的皮帶等物。根據張家客廳茶几上的三杯茶水分析,兇手應該在三人以上。

秦仁杰在案情分析會上最後作出了破案計劃:從被害人張志雲的熟人入手,立足本地,調查摸底。

對現場提取的物證,特別是“鶴州”牌香菸,《鵬城晚報》進行查訪,以便更加準確地確定偵查範圍。

透過鶴城市新聞媒體,網路平臺,發動鶴城市民,懸賞提供破案線索。進一步細緻勘察案發現場,提取更多的犯罪痕跡和證據,對現場提取的足跡指紋進行檢驗。

案情分析會後,刑偵員分頭行動,按秦仁杰的計劃展開偵查,調查重點嫌疑物件近千人,查閱指紋檔案五千多份,但案件偵查卻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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