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探秦仁傑》第1170章 大相徑庭(1)

作者:朱冰·1個月前

李建平按張志雲在電話裡提供的地址,租車來到張志雲居住的小區,敲開了張家的鐵門。

此時,張志雲正在客廳看電視,聽見敲門聲,趕忙起身開啟門見是李建平等人,便高興地把他們迎進屋。

肖麗梅見到三人後,生怕怠慢了生意,更是熱情招待李建平等人,又是切西瓜又是泡茶。

雙方坐下,寒暄了一陣後。李建平見張志雲一家毫無防備,趁肖麗梅進主臥室,張志雲調頭之際,舉起鐵棒朝張的頭上就是幾棒,將其打翻在地。

葉衛新見李建平動手了,便迅速衝進臥室,掄起寫字檯上的電熨斗大開殺戒,把張雯,張磊和陳細英殺害。

張經偉則撲向肖麗梅,逼她給錢。肖麗梅無奈,只得告訴張經偉,包裡有五萬元現金。張經偉拿到現金後,將肖麗梅殘殺。他還擔心肖不死,又在她脖子上纏皮帶,繞熨斗線。

張家三代五口,被三名案犯殺害,瞬間命喪黃泉。三名案犯作案後來不及清理,便匆忙離開案發現場,逃回南陵縣城。

鶴城一家五口被殺案告破後,秦仁杰對偵破工作進行了總結,從三名案犯交代的犯罪過程來看,實際案情同秦仁杰最初的預計大相徑庭:

秦仁杰最初判斷慘案是因為經濟糾紛或婚姻糾葛引發的“激情殺人”。而三名案犯交代的是有計劃,有預謀,有準備的搶劫殺人。

在案發時間上,法醫王鵬推測是六月二十六日下午,而三名案犯選擇的作案時間則是二十六日晚上。

在作案工具上,秦仁杰最初分析認定只是電熨斗,皮帶和熨斗線。而三名案犯在作案前則事先準備好了鐵棒,而三名案犯之一的李建平,是最先使用隨身攜帶的鐵棒打死了被害人張志雲。

在偵查物件和偵查範圍方面,秦仁杰最初分析認為是認識張志雲的鶴城熟人作案,但實際是肖麗梅過去在南陵縣城做服裝生意時認識的“熟人”,是外他人流竄作案。

秦仁杰承認,由於前期的推斷分析存在偏差,讓案件在偵破過程中一度受阻。

後來,刑偵總隊楊深國總隊長在分析案情後,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偵查思路,擴大調查範圍,很快找到了三名犯罪嫌疑人。

楊穎參與了案件的偵破,審訊三名案犯後,她和秦仁杰討論了案件中的一些細節:

楊穎:“如果嫌疑人與受害人有什麼糾葛,那麼當對方敲門時,受害人應該會有本能的戒備心理,在問清敲門者的來意後,再決定是否讓其進門。”

秦仁杰:“那是,如果受害者有戒備,那麼就不可能讓嫌疑人進屋。即使是出於無奈開啟門讓嫌疑人進去,一家人也應當對嫌疑人保持警惕。”

楊穎:“如果受害人一家保持警惕,一旦衝突發生,因為房間面臨繁華街道,受害人一家完全可以開啟窗門大聲呼救,或進行搏鬥。”

秦仁杰:“只要受害人一家發出呼救,便可以引起街上行人和附近鄰居的警覺,這對嫌疑人也可以起到威脅作用。如果搏鬥,那麼受害人身上肯定會留下傷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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