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橘和西瓜,這兩樣水果有點不正常,正常情況下,西瓜的上市季節是七八月份,金橘要等到九十月。
死者被害時間正是春季,市面上的西瓜金橘全是高價溫室反季節水果,普通老百姓根本不會特意買來吃,更不可能一次性吃兩種水果。
唯一能同時吃到兩種反季節水果的地方,只有那些kTV,夜總會等娛樂場所的付費水果拼盤。
秦仁杰勘查時發現,死者妝容精緻,眉毛修飾過,頭髮油光放亮,整體屬時髦女性型別。死者愛打扮,追趕潮流,但經濟條件一般,捨不得消費高價反季節水果。
秦仁杰綜合所有勘查細節,以及法醫王鵬的檢屍報告判斷:死者大機率是娛樂場所的了陪酒或公關小姐,死者生前曾陪客人消費,反季節高價水果是客人付費點的。
秦仁杰根據現場痕跡和拋屍邏輯,很快刻畫出了兇手的完整特徵:兇手是一人作案,沒有同夥。現場痕跡清晰顯示,所有拋屍動作都是一人完成。
其次,兇手有私家車,深夜上高速,兩次遠距離轉夠屍體,需要保密,靈活的交通工具,沒人敢用公家車或租出租車做亡命之事。
最後,兇手心思縝密,熟悉長安環城高速,G6廣海高速路況,他特意挑選凌晨零點到四點的車流低谷時段拋屍,足見兇手心理素質過硬,反偵查意識較強。
但是兇手殺人拋屍留下最致命的破綻,就是他的第二次拋屍行為。按正常的邏輯分析,兇手第一次拋屍後肯定會迅速逃離,藏匿其行蹤。
可這名兇手第一次殺人拋屍後夜夜失眠,惶恐不安,因為擔心屍體被人發現,居然鋌而走險,再次返回原地移屍再拋屍。
兇手的行為徹底暴露了他的真實心態:看似冷靜大膽,實則內心極度恐慌,有一種自欺欺人的僥倖心理。
秦仁杰根據現場勘查,法醫檢驗結果,確定了兩大排查方向:一是徹查十五天內長安娛樂場所的失蹤陪酒,公關人員。
二是檢視繞城高速,G6高速路口近半個月的監控影片,篩查深夜透過拋屍現場的可疑車輛。
刑偵員田輝拿著死者照片跑遍長安的娛樂場所,四月九日下午,田輝在皇冠夜總會查訪時,夜總會的工作人員龐敏看著田輝手裡的照片,一眼就認出了死者。
龐敏對田輝說:“這個人名叫程惠蓮,二十三歲,北海省人,是皇冠夜總會的陪酒女。”
龐敏還說:“程惠蓮長相不錯,身材高挑,性格比較外向,善於交際,只要客人出得起價,她會提供特殊服務。”
田輝問:“程惠蓮在你們夜總會最後一次上班是什麼時候?”
龐敏說:“是三月二十七日晚上,當晚有一名程惠蓮的熟客,專程點名讓她陪酒,兩人玩得很開心,在包廂裡打情罵俏,親密互動。”
田輝問:“那名熟客當晚點了什麼零食?”
龐娟說:“那名客人每次來消費,出手非常大方,像是很有錢的大老闆。那天晚上他不僅點了洋酒零食,還專門花一百元點了西瓜加金橘的水果拼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