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兇手是從倉庫側門進入案發現場,這裡通向皮膚病醫院的側門,區域相對封閉,除了通向醫院外沒有別的方向。
側面有一扇鐵門和旁邊的居民小區的小弄堂緊鄰,但鐵門常年鎖著,秦仁杰透過勘查沒有在上面發現任何推動和攀登的痕跡,說明鐵門在案發期間沒人動過。
小弄堂裡除了一張破舊沙發外沒有別的東西,秦仁杰將排查重點放在皮膚醫院內部人員和病人家屬上面。
秦仁杰在醫院調查得知,通向醫院的鐵門每天早上八點到晚上八點是不上鎖的,醫院有保安看守,不讓無關人員進入醫院。
保安下班前將鐵門鎖上,風雨無阻。案發當天剛下過一場雨,最後有人看到龍金民的時間是一月十二日晚上十點左右。
晚上十點,便民商店已經關門打烊,不可能有人在那個時間段去商店買東西。秦仁杰推測在那個時候進入商店的一定就是兇手。
楊穎在破舊的沙發上發現兩個新鮮且清晰的泥腳印,腳印的方向是對著醫院的圍牆,顯然兇手作案後是踏著沙發攀醫院一側的鐵門進了醫院。
隨後楊穎又在靠醫院一側的鐵門上,發現了一個攀登留下的掌紋。這更加堅定了秦仁杰推測的兇手是皮膚醫院的內部人員。
正當秦仁杰全面調查走訪的,龍淑珍向他提供了一條線索:案發那天,龍淑珍燒好晚飯給她爸送飯,順備去跟她父親要開店的錢。
龍淑珍說她沒找到工作,想跟兩個閨蜜一起開個貿易公司,因為缺少啟動資金,就向她爸開口要一點錢。
龍金民說先從他那裡拿五千塊錢去,案發當天龍金民給女兒五千塊錢時,龍淑珍發現她爸身上還留有三千元,便問她爸那錢做什麼用,龍金民說進貨用的。
鑑於龍金民當時身上還有三千元,因此秦仁杰判斷那些錢是被兇手拿走了,因此將案件定性為:以劫財為目的的搶劫殺人,或者是入室盜竊被龍金民發現而轉化為搶劫殺人。
案件定性後,秦仁杰將袁州皮膚醫院所有職工,住院患者及進出過醫院的患者家屬近一千人,全部排查了一遍,結果一無所獲,所有人都沒有作案嫌疑。
調查醫院內部無果後,秦仁杰將偵查方向轉向光顧過便民商店的社會人員作案。
透過詢問便民商店的常客,他們一致認為現場發現的那根鋼管,肯定不是商店裡的東西,應該是兇手帶進商店的。
而醫院附近有幾個工地,並且有通道和醫院連線。於是秦仁杰又將醫院附近工地進行排查,發現那些工地上的工人在下班後都有一個共同愛好,打牌賭錢,這就符合兇手因為缺錢作案的可能性。
秦仁杰核對幾個工地用工花名冊,發現案發後並沒有工人突然不辭而別,而且工人都是住集體宿舍,沒有人單獨居住。
工地上都有保安看守,因此在案發期間,工地上的工人並沒有離開工地,所以他們的作案嫌疑被排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