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塑強漢》第194章 天下之辯(5)(1)

作者:深山老僧·10個月前

在內閣如此巧妙的引導下,天下讀書人的大分裂,大辯論,很快變成了探討“治理天下之道”的大討論。

《治理之道》明確規定:

第一、兩派的觀點均可書寫成稿,送於《漢報》社發表。

第二、任何文章都必須實名。沒有具名者,一律不予發表。

第三、文章上可以暢所欲言,《治理之道》均會給予發表,還有稿費。

第四、任何文章,《漢報》社都會在文章之後,寫出簡短的點評。點評只代表《漢報》社的觀點,不代表朝廷的觀點。

第五、不得評價大漢軍制。妄評大軍軍制者,人頭落地。

朝廷在這場大辯論中,採取中立態度,並從所有文章中汲取有益之處。

第五、任何文章只能闡述觀點,不能做人身攻擊和無端謾罵。

《漢報》社屬於大漢禮部,禮部會對天下文士進行定期評價。

一旦被禮部評為劣士、文痞或文賊,其名單皆會公佈於《漢報》之上,嚴重者禮部可要求刑部出面調查並定罪。

這些人被大漢禮部分為了三類:

最低是“劣士”。以口頭或文章,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無端謾罵。

此類人,將身背“劣士”之名,亦會受到永遠不能參與科考,永遠不能為官為吏的懲處;

然後是“文痞”。以罵人為己任,以駁斥一切為宗旨者。

此類人除施以劣士之懲處外,還會被朝廷單設農莊,不得攜帶任何僕人,只能自行耕種,自食其力,親自踐行大漢新制的優劣。

踐行期限三年起步,上不封頂。

最高為“文賊”。罔顧事實,造謠傳謠,惡意誹謗,肆意抹黑他人,以文而亂大漢者。

此類人將入河州勞改營,期限五年起步,上不封頂。

以漢代文人注重名聲的習性,不要說背上“文賊”的名號了,哪怕是背上“劣士”的名號,他們可能都會羞於見人,甚至是一死了之。

漢代的文人真有不怕死的。

想想因觸怒曹操而被直接或間接殺害的那些文人,孔融、邊讓、崔琰、禰衡、荀彧、楊修、許攸……個個都是頭鐵的很。

可當朝廷真的砍了幾個覺得自己頭鐵而妄評軍制的文士之後,評價軍制的人便銷聲匿跡了。

內閣的策略便是,只要你不觸及底線,不被評為劣士、文痞或文賊,你就不會因言獲罪。

有標準在,如果你再沒有底線,懲戒也好,治罪也罷,也都有了依據。

當然,禮部對文士的評價不僅有嚴格的標準,還必須有實證。

這方面真不能任意而為。

總之,內閣的詔令及《漢報》社的措施,總結起來就是一句話:

。養修的士文持保要但,病弊的制舊或制新出指意隨以可你

……論討了變漸逐又,”論辯大“了變,”擊抨大“的洶洶勢來人書讀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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