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塑強漢》第117章 與時俱進(1)(2)

作者:深山老僧·10天前

各國變法中的曲折自不必說,只從結果上來看,唯有秦國變法最為徹底,並使秦國一舉成為七雄之首。

可以說,秦能“滅六國、一四海”,皆源於其徹底採用“法家治國”。

然,嚴刑峻法,用於戰時凝聚國力很有效,可用於秦立之後的和平時期,明顯有所偏頗,也導致了秦二世而亡。

漢初時,高祖欲將法家力主的郡縣制與周時的分封制並存、採取了黃老之道“輕徭薄賦、無為而治”的治國之策。

可分封明顯有著天生的弊端,導致高祖剛坐天下,就得忙著平定異姓王之亂。

而“無為而治”也明顯沒有可延續性。

畢竟朝廷無為,不等於諸侯無為。

“七國之亂”徹底宣佈了“無為而治”的終結。

到了武帝時期,“無為而治”內不能助朝廷穩固大一統格局,外不能應對匈奴之虎視眈眈、時時擾邊,舉國上下瞬間陷入“無治國之本”的混亂中。

董仲舒順勢而起,重構儒學,以孔孟儒學與陰陽五行相結合,提出“天”是有意志的最高主宰,君權神授,君王受命於天等一系列理論基礎,使孔孟儒學蛻變為“帝王之學“。

如此,不僅穩固了大漢的一統格局,也讓君王的合法性得到了最根本的詮釋。

此學說,完全滿足了武帝的政治需求,“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應時而生,“三綱五常”也成了治國的倫理規範。

只不過,董仲舒的“三綱五常”與孔孟的本意,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孔子提出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其本意是強調社會關係中每個人的角色定位與各盡其責,為“三綱”提供了基礎雛形。

孟子則進一步提出“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之“五倫”,完善了儒家的倫理框架。

而到了董仲舒這裡,則變成了“君為臣綱、夫為妻綱、父為子綱”,從而建立了“陽尊陰卑”的“尊卑”理念,並由此形成了延續至今的儒家倫理規範。

可此時畢竟還是漢,儘管儒學已經深入人心,可如道學、法學、縱橫學、名學等諸子百家學說,並沒有完全被摒棄。

或者說,“以儒治國”雖是主流,可還是有人私下裡鑽研諸子百家的各種學說。

漢以後“以儒治國”之所以近乎到了牢不可破的程度,皆因“君權神授”給了統治者最高的合法性,才在宋朝被徹底固化。

在場眾人都是飽學之士,自是知道“君臣有義”與“君為臣綱”之間的本質區別。

可見,大漢的治國之本,並不是原本孔孟的儒家學說,而是董仲舒的“新儒家學說”。

或者說,蔡成話裡話外,質疑的便是董仲舒的“新儒家學說”。

這方面,別說蔡成質疑,僅在場的數千名流士子,也不乏有質疑之人。

現場靜寂無聲,儘管內心中有排斥,可也在反覆思考,思考著“儒學治國”到底有什麼不妥之處。

當然,也有很多人用“命數”之說,來否認儒學有其不妥之處。

他們認為,一個王朝的興衰,與治國之學無關,而是由王朝的命數來決定的。

命數已盡,用什麼治國都無法挽回。

當然,此時蔡成剛剛開始質疑,而且用了史上“不同階段當用不同治國之策”之論據,卻沒有直接說“儒學治國已然不合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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