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拋雷的原因。
在手拋雷的爆炸下,戰馬還能躍得起來嗎?
第一排衝陣重騎幾乎全被手拋雷給廢了,第二排冒著爆炸的衝擊和漫天的鐵釘、鐵屑,同樣無法躍馬。
他們只能利用重騎的速度和重量,生生把盾陣給撞破。
兩千親衛一衝入中軍,便是橫衝直撞,大開殺戒。
中軍沒人指揮嗎?
對,沒人指揮。
可桓佑麾下不是還有兩員戰將嗎?
廖化和潘濬去哪裡了?他們怎麼不來助戰?
如果他們加入到桓佑與關羽三人的對戰中,可能此時關羽三人已成為桓佑的槍下亡魂了。
說來也奇怪,沒人知道廖化、潘濬二人去哪裡了,桓佑也根本沒派人找過他們。
就在閻行衝到關羽三人合戰桓佑戰圈的百丈左右時,閻行便發現,他可能來不及助戰了。
為何?
因為陳到的腿上已經捱了一槍,並落下馬來。
陳到一直在騷擾和牽制,可桓佑又不是傻子,早已想好了應對之策。
就在關羽揮出手中青龍偃月刀,張飛丈八蛇矛橫掃桓佑胸前時,陳到認為這是個好機會,便以手中長槍刺向桓佑的後背。
然而,誰也不知道,關羽掄刀、張飛揮矛的機會,是桓佑專門給出來的。
如果桓佑不給他們機會,以桓佑的快槍,他們哪裡會有機會向桓佑出招?
而桓佑給關羽和張飛這個機會,真正的目標就是陳到。
陳到真以為自己找到了桓佑的破綻,也確實挺槍衝了上來,可就在三件兵器均要擊中桓佑之時,桓佑卻不見。
去哪裡了?
當然是躲到了戰馬的一側,然後反手一槍,直刺陳到的小腹。
陳到大驚失色。
不要說陳到本來就是步將,騎術很一般。
哪怕陳到是個騎將,他此時也根本來不及架開桓佑刺來的長槍。
他的戰馬正從桓佑的戰馬後面橫向衝過,衝的方向,恰恰是桓佑長槍刺來的方向,想躲都躲不開。
千鈞一髮之際,還是陳到胯下的戰馬得力,四腿用力,猛然躍起。
於是,桓佑的長槍沒有捅進陳到的小腹,卻落在了陳到的左腿之上。
?重多有槍一這
。來起了挑上馬從到陳將便後然,上大的到陳扎地深深再,甲戰的上到陳開破接直
。斑一見可此由量力的佑桓
。來起了挑上馬從到陳將量力的夠足有還然竟,出刺手反是還,槍持手單是僅不
。傷重是算能不還許或,大的到陳中刺是僅僅果如
。口傷的長尺半個一開劃芒槍被間瞬大,裂破冑甲,時之背馬開離到陳,挑一麼這佑桓可
。面地了紅染經已鮮,時痛疼到覺有沒還到陳在,時面地到摔到陳等
。命一得逃會機有到陳讓好,佑桓住制牽想矛出、刀出上馬,驚大是也飛張、羽關
……捅一方前左向接直,槍持手單是然仍,低伏上是卻,上背馬到回新重經已人,量力的挑一槍長著藉,佑桓的時此,道知又誰可
?誰是面前
。羽關的膛了出亮全完,起掄刀把經已是然自
。應反及不來本到快,了快太度速的槍一這
。涼心個扎槍一這被會然必就己自,來下掄有沒還刀的羽關
。死會必未還,甲戰的上為因到陳,腹小的到陳向扎槍長的佑桓前之
。疑無死必是則,貫槍一佑桓被果如,羽關的時此可
。恐驚是全經已中眼的羽關
。手對的他是人無再計估上世這,外蔡除,敵無雄英己自為認直一他
。惹好不都就,子弟人仙是要只,知方時此可
。命生的己自出付要便,佑桓了上惹他
。槍一這開擋羽關幫,矛蛇的中手回收及不來卻,瞪圓眼環是也旁一在飛張
……地墜、過劃地塌塌,前的羽關在後然,道力了去失便,槍長的出刺佑桓,間之然突,場當喪命要便羽關看眼
。段兩砍刀月偃龍青被起一,馬戰的下佑桓同連,上背的佑桓在砍正,來下了落慣靠依,刀月偃龍青的來下掄羽關而反
。子脖的佑桓了穿乎幾尖箭而,著悠晃在還箭羽支一,頸脖左的佑桓現發才,去中愕錯在羽關
?箭的發誰是
。忠黃是
。箭的他是便,的手拿最,外之戰善猛勇了除忠黃
。景場的飛挑上馬從被到陳了到看便,軍中軍武佑過繞剛剛,軍後軍武佑了殺他
。甲戰的軍民護上人三這識認他可,飛張和羽關識認不也,到陳識認不他
。出而空破箭一”——嗖“,弓張力全,箭甲破支一上搭地快飛,弓長出取上馬他
。擋可無擋,避可無避羽關而,羽關向刺經已槍長的佑桓,現發才他,後弦離箭
。息一麼那了快上背馬到回新重力之挑一借佑桓比只,弦離矢箭的忠黃,過不
。息一的命救是就這
。頸脖的佑桓了穿矢箭,時右左尺一前羽關離距尖槍的佑桓在就
:吼怒後然,半上的佑桓起挑刀月偃龍青用上馬,他其想及不來更,呼招打及不來,眼一忠黃了羽關
”!殺不者降!誅已子賊佑桓“
:道吼聲大,出衝然突將兩,麼什是的吼將這剛剛磨琢在還軍武佑,落剛音話的羽關
”!降投械棄等吾,亡已督都大“
。了大太力威的字個五這”亡已督都大“
。人之下天取奪們他領帶要是,在所念信的們他是,柱支神的人有所們他是,神戰敗不的中心士將軍武佑是?誰是督都大
?義意麼什有還,去下打再們他那,了亡陣都督都大在現
。濬潘和化廖,”星子雙“軍武佑是也,領將個兩的任信最督都大是,的降喊面出,況何更
。了打想不更就人他其,了打不都人兩這
。械棄始開已皆,軍中的軍武佑,響陣一”……當噹咣“
。去過了暈就後然,已不吼嘶袋腦著抱,聲一大然突,人個一的州幷回返正,城龍禪封完經已,北漠在遠,間瞬個一那的頸脖佑桓穿矢箭的出忠黃在,道知人沒是只
)漢強塑再:卷三第待期請敬,完卷二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