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涉及使用者隱私吧?”她問。
“對,所以陳總讓我們先做倫理研討。”李明說,“技術上是可行的。
我們可以記錄使用者的搜尋歷史、點選行為,建立偏好模型。
但這個資料怎麼用,邊界在哪裡,得想清楚。”
當天下午,賈瀞雯組織了倫理研討會。
參會的有技術核心、產品經理、法務顧問,還有新成立的使用者體驗團隊。
會議室裡爭論得很激烈。
技術負責人張濤說:“從技術角度看,個性化是未來。
網際網路資訊太多,使用者需要過濾。
我們幫他們過濾,這是服務。”
產品經理王磊搖頭:“但你怎麼知道使用者想要什麼?靠歷史行為推測,可能推測錯。
而且使用者會擔心:我的搜尋記錄被儲存,會不會洩露隱私?”
法務顧問李律師推了推眼鏡:“法律上目前沒有明確規定。
但使用者隱私是敏感問題。
如果我們要做,必須有嚴格的資料保護措施,還要給使用者選擇權——要不要開啟個性化。”
使用者體驗團隊的劉明說:“我做過使用者調研。
大部分使用者希望搜尋結果更相關,但確實擔心隱私。
如果能有折中方案就好了。”
賈瀞雯聽著大家的討論,在白板上寫下關鍵點:技術可行性、隱私邊界、使用者選擇權、資料安全。
“這樣吧。”她最後說,“我們做,但要有底線。
第一,資料必須匿名化處理,不關聯具體使用者身份。
第二,使用者可以選擇是否開啟個性化功能,預設關閉。
第三,資料加密儲存,定期清理。
第四,明確告知使用者我們收集什麼資料,怎麼用。”
“如果使用者選擇關閉,還收集資料嗎?”王磊問。
“不收集。”賈瀞雯說,“只有開啟的使用者,我們才記錄行為。
而且使用者隨時可以關閉,關閉後資料立即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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