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耳賊劉備》第229章 殘暴不仁(2)

作者:十二樓月明·10個月前

“劉備陶謙得天子器重,且皆指使賊人動手,我等並無實證,怕是不好訴訟他二人啊……”

秦周搖頭皺眉。

“訴訟之事在於先……他二人攬賊為己用,必然要向朝廷上書表功,也要為其部舉薦官位。吾侄孔融正在公車署任職,只要你我能在其之先上表陳情,便能使朝堂先論其罪!”

孔贊明顯是很會玩權術的。

秦周點頭:“只要能將表書先送入公府,告其謀逆,使朝廷先斷劉、陶二人之罪……但此事需儘快,州府表章恐現在已經發往了雒陽,若是州郡表奏不一,那朝堂怕是又要論很久……需得先截了劉備的表奏。”

“謀逆……不,不能訟其謀逆,只需言其縱兵行兇殘害士族即可。而且,我等也要上表稱青州黃巾已定,既表劉備平定青州之功,也表劉備殘暴不仁之罪……如此才能讓朝中將其快速去職。”

孔贊轉頭:“秦府君且與我同書表章,我這便讓奏曹史快馬入京……”

孔讚的做法確實很高明。

表劉備平定黃巾之功,這是兵事功勞。

同時,這也是表示青州已經安定,做官挺安全的,有心擔任青州刺史計程車人,或是有心讓門下控制青州的朝中大佬便都會立刻去運作……

而兵事功勞無法抵消政務責任。

舉告劉備在平定青州的過程中縱兵行兇,且殘殺士族掠其錢糧田宅,這其實是事實,沒有誣告。

這種說法,會使得朝堂第一時間認為劉備屬於“擅長打仗卻不適合治理地方”的武將。

而且,由於沒有誣告,所說皆是事實,即便舉告劉備也是先認可了劉備的功勞,這就顯得非常有可信度,還能表現出孔贊和秦週二人的‘剛正’。

再說,孔子後代和八廚之一聯名上表,說服力便更高了。

事實上,在任何一個不知內情的人看來,孔讚的做法都是絕對正確的,即便朝廷真的派人查清此事,那也全都是事實。

雖然在青徐活人數十萬,但劉備和陶謙的行為,在士人們看來確實屬於殘暴不仁。

就連賈詡以工代賑,役使十餘萬饑民修河道,在這年頭也屬於殘暴行為——這很容易讓人聯想到秦始皇的工程。

只要不提以工代賑,只提及役使十餘萬饑民頂著氾濫的黃河整修河道,那就是妥妥的暴行。

再想想歷代對於始皇帝的印象,是不是也是認可其一統天下之功,但也認為其殘暴不仁?

筆桿子在士族手裡。

而且,他們最擅長說的,便是真實的謊言。

……

東萊郡的奏曹史名叫太史慈,字子義,黃縣本地人士,時年二十一歲。

“子義,劉使君平定青州黃巾,確有將兵之能。但其殘害本州士族,役使十數萬人掘渠,殘暴不仁勞民傷財……不能讓其再治本州。”

孔贊囑咐道:“不僅要將此表遞交公府,還要趕在劉使君奏報入京之前將其截住,否則朝堂恐受劉使君欺瞞。劉使君來青州半年便有如此暴行,若在任長久些,青州會如何真不敢設想……”

太史慈點頭稱是,取了表章,選了三匹好馬,飛騎而出。

到了濟水邊,太史慈親眼見到了數萬人在挖河道,一路過來,也親眼見到了無數豪族家中被毀,殘留的血跡處處可見。

之暴殘的方地理治長擅不卻仗打長擅個是定必備劉,錯沒得說贊孔,定認也便慈史太

)完章本(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