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要真是如此,那可就太好了!”
“四萬畝粟田,想一想就很是厲害!”
石雪的肯定回答,給了族人強烈的信心,很多人都好像看到了秋收時那豐收的場景,整個宗廟議事堂裡面的談論也更加輕鬆。熊洪對此非常欣慰,不由得想起來,除了這四萬畝公田,從今年開始,部落還會有不少私田出現。
“對了,從《戶約》頒佈到現在為止,有多少族人申請立戶的?”
“族長,到這個月底,本部這裡已經有一百二十五對族人申請了立戶,我們也都按照要求對他們進行了登記,相應的私田、宅地也已經安排妥當。”
族人的婚配、生育以及最新的成家立戶,這部分工作歸宗廟管理,也就是水草所負責的部門,尤其是《戶約》的推行,更是宗廟今年要重點關注的事情,水草立馬起身,準備回應熊洪的這個問題。
“這些新組成的家庭,我們給他們都安排到了南邊的溪流耕種區附近,這裡雖然沒有東部溼地區和土丘農耕區平坦,不過地方不算小,差不多有個三千多畝。如果沿著山谷繼續往裡走,還有一大片林間空地,差不多也有個上千畝,今年以及明年的立戶家庭,我們都打算安排在這裡。”
南部的溪流耕種區,就是熊部落最早開始種植的地方,雖然留給他們的地方不算肥沃,但這只是相對於熊部落本部的熟田來說的,只要是認真開墾,用不了兩年,這裡也能同樣達到熟田的標準。
只不過這塊地方處於一處斜坡上,不太適合部落集中開墾,但用於私田以及宅地建設,卻是非常合適的。
“嗯,非常好,每一戶二十畝私田,這也有2500畝了。《戶約》既然頒佈,那就按照要求去執行,這是部落的第一次嘗試,敢於嘗試的族人,都很是不錯。”
對這些願意成家立戶、想要自己耕種和建造住所的族人,熊洪也很是關切,畢竟這也算是部落的一次探索,在紙上推演得再完美,也不及實際的執行。
“他們肯定會遇到一些問題的,私田開墾起來頗為不易,部落能幫他們的話,那就幫一幫……石雪,如果春耕結束得早,可以派一兩支耕種小隊去幫他們開墾荒地,畢竟這些地本身也是部落的財產。”
熊洪看著石雪,看著她想要說些什麼,當下便明白過來,搖著頭笑著補充道:
“當然這可不是免費的,可以按照一畝地兩三個銅幣的價格問他們要些銅錢,總不能讓你們耕種隊白白付出,也算是給你們增加一些收入了。”
眾人都心照不宣地笑了起來,一畝地兩三個銅幣的價格,基本上就跟沒收錢差不多,更大的意義就是象徵性的。
這些私田,理論上是允許族人自己租借耕牛、青銅犁的,甚至都允許他們購買一些相應的農具,但實際上,光是租一部青銅犁的價格,一個春天就至少需要一百枚銅幣,這還是部落的內部價;耕牛就更貴了,一天的使用價格,就在十個銅幣以上。
如果是購買,這些鐵犁和牲口的價格,將會更高,不是一個族人能夠買的起的。
但私田總不能拿著石頭去開墾吧?總要從部落借用一些鐵鍬、斧頭什麼的,這就需要銅錢。
這些立戶的家庭,大多數都是成親沒多久的年輕族人,本身就沒有什麼積蓄,更何況就算他們有工具,讓他們自己扛著鋤頭、拉著鐵犁開墾荒地,一天最多隻能開個一兩分地,要想完成二十畝土地的耕種,那就得錯過播種的時節。
要是耽誤太多的時間在這上面,會嚴重挫敗這些年輕人的積極性,也會讓部落的私田制度無法順利推行。
故而經過與眾人的討論,熊洪還是決定,有條件的話,可以讓農耕隊幫一幫他們,畢竟本部這裡的一百多戶,也有近三千畝的土地,就算部落今年收他們三成的收穫,那也有好幾萬斤的黍,摺合成銅幣的話,也有上萬枚,足夠“支付”成本了。
“至於黃泥村和石村的私田,也可以用這種方法,不過要注意一點,這些開墾出來的田地,最終的擁有權,是歸部落所有的,任何人都只是擁有使用權,哪一天這些私田不想種了,部落可以花一些銅幣收回,給其他想要耕種的族人。”
熊洪鄭重地說道,“但這隻限於私田,公田是不允許這樣做的,這個,你們都要記清楚,關係到我們部落的未來。”
熊洪說的話並不是危言聳聽,農耕文明最容易發生的矛盾就是土地兼併,華夏曆史上大多數王朝,都倒在了由土地兼併引發的社會動亂上,這一點,熊洪的認識很是清楚。
土地、礦場、草原、林場、河流湖泊、海洋等等,這些都屬於熊部落集體所有,並不屬於某一個人或者某一個村子,就是為了防止出現“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的情況發生。
部落的私有化是要推行,但不是全盤推行私有化,而是在確保部落集體利益的基礎上,有條件的私有化,儘量減少族人之間的差距,這是熊洪想明白後,堅持的發展原則。
故而熊洪熊部落從一開始,就堅持土地的集體所有,一方面是由於現階段的生產力制約,另一方面也有這方面的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