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民國當順民》第420章 改名建明(2)

作者:鮁魚餃子·1個月前

楊遠信沉思下:“這風向,還是改了穩妥!等撞到槍口上的,就晚了。

那你想改叫什麼?”

石頭搖頭:“光想著改不改名兒跟家裡商量下,還真沒想好叫什麼呢!”

楊遠信琢磨下:“那就叫楊建明吧。

建設的建,光明的明。

建設祖國,追求光明。

跟時代合上拍,誰也挑不出理兒。”

福平一拍桌:“好!建明,正派、響亮,又紅又專。就這個。”

劉翠芬神色肉眼可見的鬆了下來。

李水仙當即接話:“趕早不趕晚,先寫個申請吧,寫好了給我看看,理由就寫 ‘原名帶有封建宗法色彩,不符合時代要求,本人自願更名,家庭一致同意”

我去找鄭所批。”

孩子的事兒從來都是頭等大事兒,大家都不急著上班了,全圍著石頭看他寫申請。

改名申請書

北京市公安局崇文分局東花市派出所:

申請人楊繼宗,男,一九 XX 年 X 月 X 日出生,住址:北京市 XX 區 XX 衚衕 X 號,系北京 XX 大學在讀學生(一九五八級),共青團員。

本人原名楊繼宗,取名依照舊俗輩分,帶有明顯封建宗法色彩。

當前全社會深入批判封建思想、破除舊觀念,該名已不適宜,在學校學習生活中屢被誤解議論,對個人政治進步與正常學習造成不良影響。

為響應時代號召,樹立進步思想,本人鄭重申請:

將姓名由楊繼宗變更為楊建明。

“建明” 取 “建設祖國、光明前途” 之意,符合社會主義新風尚。

更名後,一切戶籍、學籍、責任義務均由本人承擔,與他人無涉。

懇請批准。

申請人:楊繼宗

家庭同意人:楊福平(父)、劉翠芬(母)

一九五九年七月 X 日

寫完之後,李水仙騎車帶著楊建明、戶口本、申請書,直奔轄區派出所。

她是所里老後勤,戶籍室王幹事抬頭一見就笑:“水仙姐,帶孩子辦事?”

李水仙把材料遞過去,語氣穩當:“我孫子,正上大學呢,原名有些舊派,家裡一致同意改個進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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