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婉婉從屋裡出來,淨手後摘下口罩,口述驗屍結果,京兆府文書記錄。
“死者甲,成年女性,死因窒息。死者乙,幼童,死因窒息。死亡時間大約在昨晚亥時到子時之間,均系死後拋屍。”
王差頭:“謀殺?”
林婉婉:“二人死因不同,母親是被人掐死的,小孩身上沒有明顯傷痕,大機率是被厚衣裳或者被子之類的東西捂死。”
另外透露一個訊息,“樊六娘右手食指指甲劈了一塊,在井水裡泡久了,指甲裡的東西都不見了,她可能在受到傷害時反抗過兇手。”
王差頭反應過來,“兇手身上有痕跡!”拔腳就往公堂上走。
辦案久了,什麼醜惡人性都見過。
長安有宵禁,母子倆受辱想不開,為何要出去跳井,在家一根繩子吊死不行麼,還能弄個凶宅出來噁心夫家。
春衫薄,這時候的衣裳可捂不死人。
所以案發現場最可能是在樊六孃家裡,母子倆半夜出走可能無人發現,但在家中被謀殺,還把一大一小兩具屍體揹出去,絕不可能沒人察覺。
王差頭現在要去查證樊六娘夫家王家另外幾口人身上有沒有痕跡,還得去仔細勘察王家的現場。
師徒幾人的任務完成,拍拍手回醫館,對這種人倫慘劇,親眼目睹或者親耳聽到,都是一種殘忍。
但時隔一日再聽到,隔了一層,就沒有身臨其境之感。
丘尋桃:“王家大伯身上有傷痕,但王家阿公說是他殺的,因為兒媳忤逆他。”
無論真相如何,晚輩忤逆,被長輩打殺,罪減一等甚至無罪,這是孝道。
姚南星:“昨天我看王家阿公身高縮得只有一截,他能……”殺得了身處壯年的樊六娘,再把兩個人揹出去扔井裡?
朱淑順百思不解,“他們不是滴血驗親過嗎?”
知道滴血驗親不靠譜的只有她們幾個,但在外頭信奉。
樊六娘可以不當自家人,但小虎子卻是他們自家的血脈,虎毒尚且不食子。
姚南星:“母子倆晚上是不是住一起?”
丘尋桃點頭,“其實關於樊六娘那些不好的話,都是從王家開始傳出來的。”
樊六孃的丈夫一去不回,孤兒寡母成了王家的拖油瓶,人人都嫌。一個女人失去庇佑,要不變成一塊肥肉,要不成一塊破抹布。
當一個女人揹負汙名,她做什麼都是錯的,有什麼下場都是應該的。
謝靜徽急道:“判了沒?”
照現行律法,如果王家阿公親自動手殺了兒媳和孫子,罪減一等,因為孝道大過天。如果他兒子動的手,殺了弟媳和侄子,弒親罪加一等,哪怕是王家阿公吩咐他動手……
朱淑順搖頭,情緒有些低沉,“案情複雜還沒判決。”
案情其實並不複雜,真兇明晃晃擺在那裡,而是其中涉及的倫理複雜。
如今裡坊兩大熱點話題,一是以獵奇的心態討論王家兇殺案,二是可惜那口公共水井不能用了。少有人去惋惜兩條活生生的性命,因為蠅營狗苟的算計而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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