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暴君,我為大明續運三百年》第1019章 使用權和所有權,天價店鋪(1)

作者:昆吾·10個月前

“哎,老王,走吧,這招商大會不參加也罷!”

“為什麼?這是明擺著賺銀子的事情,幹嘛要放棄?”

“賺肯定是會賺的,但老大別說老二,咱們都是什麼德行,自己不清楚嗎?

寧遠互市這種規則咱們怎麼玩?還是自己的一畝三分地玩玩吧!”

“你腦子是不是有病,蘇州那麼成功,已經有經驗了,寧遠也要開始了,這麼好的制度你覺得不會在整個大明推廣嗎?無非是時間早晚而已。

既然早晚都得改變,為什麼不在賺銀子的寧遠先改?”

“咦……還真是,你小子腦子還是靈光呀!要不是你提醒,到手的店鋪就送人了!”

“你們可拉倒吧,商隊都有三四百支,怎麼拍的到?”

……

正所謂幾家歡喜幾家愁,說的就是現場。

議論聲一直持續了半刻鐘的時間才在畢自嚴的招呼中慢慢的停了下來。

畢自嚴上前兩步,繼續道:“說完了規則和要求後,本官再說說第二項內容,那就是產權問題,

所有拍賣的商鋪你們只有使用權、居住權,而所有權歸朝廷所有。且一次性只能購買五年,五年後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權。

其次,不得到手後高價轉賣,只能在買家和互市兩者之間流轉。”

此話一齣,再次讓所有人錯愕了。

如果說不允許買賣,這點他們能理解,朝廷怕有人壟斷,轉手賺銀子。

可所有權歸朝廷,這一條完全違背了他們的認知。

自己花了銀子,自己卻沒有處置的權利,這上哪裡說理去?

他們是有銀子,但也不是這麼個花法吧!

這上面站的若不是戶部尚書,若不是這場招商大會是朝廷舉辦的,他們扭頭就走,並且從此絕交。

“諸位且靜一靜,且聽本官給諸位算一筆賬!”

“朝廷保證五年內的商稅會達到五百萬兩,也就是說在互市的流水會達到一億五千萬兩以上。

咱們假設有兩千家店,那平均每個店一年的流水是七萬五千兩,按照平均一成的淨利算,一年是七千五百兩,

如果是永久權,那這樣一間商鋪賣多少合適?三十萬兩不貴吧!”

嘶……

這一次,所有人都直接站了起來,眼中滿是震驚之色。

看著畢自嚴跟看瘋子一樣。

這一刻,他們是真的想罵人,甚至是想衝上去打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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