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半島已經在我們的完全掌控之中了!”
範景文的聲音很輕,但聽在眾人耳中如同一道炸雷,而後都笑了起來。
範景文的意思很明顯,以前大軍無法展開、無法堵截,敵人可以東逃西竄,甚至逃向中南半島。
這種現象是從宋朝就開始的,北宋皇佑五年儂智高起義,失敗後率部逃亡安南、緬甸、暹羅等國,其後裔在異國逐漸異化為當地的儂族、岱族等民族。
分封到桂林的靖江王狸貓換太子被朝廷發現後,朝廷對此事調查,瑤族與安奢聯合進入中南半島。
廣西的壯、瑤、苗等民族,本身就是跨界民族,與安南境內的岱、儂、瑤等民族同源同根,語言、習俗相通,有血緣和親緣關係。
這使得他們在逃難時,能在異國他鄉找到熟人網路和落腳點,而不是進入一個完全陌生的世界。
但現在中南半島被大明徹底掌控,廣西的土司想去安南的路就徹底的斷了,且雲南、貴州兩地的土司已經在幾年前大規模鎮壓,
總結起來就是廣西已經被全面包圍了,成為了一個孤島。
給政策、給支援、尊重他們……若是還不老老實實的,那就別怪朝廷的雷霆之怒了。
即便是十萬大山,那也有窮盡之時。
對於這種不穩定的,朝廷會不惜一切代價去徹底平定。
“範愛卿說的對,被包圍,這是軍事的震懾,修運河種果樹是安撫,開港口搞海運是誘惑,
三管齊下,誰會跟過好日過不去呢?誰不願意當家做主呢?”
崇禎接過話題總結了一下,而後話鋒一轉:“朕說的自治,不是讓他們完全自治,而是給他們三項特權:
他們擁有立法變通權、財政管理自主權以及土司官員選拔。
立法變通權,三司有權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這些條例必須是在不違背大明律令的基本原則前提下,對大明的某些法律、行政法規進行變通執行,使其更符合當地實際情況,而不是另搞一套律法。
財政管理自主權,自治區的財政收入和支出專案、稅收減免等方面,擁有比普通省份更大的自主管理許可權。
土司官員的選拔,他們可以推選本土官員,朝廷不插手,但必須得經過朝廷的稽核以及任命,否則就是無效的。
最為重要的是朝廷必須要在那裡駐軍,必要時直接由駐軍接管。
自古以來窮山惡水出刁民,但也容易出精兵,朕希望廣西徹底靠向大明後,能出一支精銳。”
眾人聞言,長長的鬆了口氣。
皇帝給的這三項特權,看似是給權,實則是稀釋了土司的權利,而且還掌握著最終解釋權。
聽話,那就是合理的,不聽話,那就是叛軍,直接幹你。
尤其是最後的駐軍,是神來之筆。
駐軍的目的不止是為了防止廣西的土司搞事情,更是防著安南。
而駐軍一定從外省調過去的,少則兩三萬,多則五六萬,且肯定是要從當地招一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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