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暴君,我為大明續運三百年》第2759章 暴力清除,苛刻考核(2)

作者:昆吾·2個月前

按照這麼個演算法,即便是沒有抵抗和徹查,這四萬僧人中會經書的最多也不過四千人,甚至可能不足兩千,

畢竟會經書的基本都算是真修行之人,自然不會反抗朝廷以及有惡行。

這是何等的可笑、荒唐的局面。

“整頓完僧人後,就是寺廟、佛塔、寺田、所屬商鋪和實物金銀等等,寺田和商鋪金銀等等全部收歸朝廷所有,然後人均給田五畝。

你是自己耕種也好,讓百姓種也罷,反正你一年的吃穿就這五畝地的收成,不得接受佈施,也不得去化緣。

佛塔寺廟等有五項硬規定,其一,只要是私建的野塔、小塔、淫寺,一律拆出,

其二,不是歷史名塔,是後世僧王建的佔地極廣、莊園連片、蓄財蓄奴、干預政務的大寺院等,拆其偏殿、別院、私宅,只留主殿做正經佛堂。

其三,惡行僧人佔據原本七成以上的佛寺,一律拆除。

其四,年久失修、有倒塌等風險的佛寺,一律拆除。

其五,城池內百年內的必須拆出且佔地面積不得超過千平米,城池一千米範圍內且修建年限低於兩百年的一律拆出,沿江兩岸五百米範圍內低於百年的全部拆出;

這一條的規定就一點,出家人就要有出家人的樣子,清淨。

如此一系列的普查後,這裡的佛寺只剩下了一千八百座左右,可正式僧人和一些新收的沙彌,也要不了這麼多。

於是一部分用作了社學、巡檢司、烽燧、驛館、糧倉、圩市等等,拆除的寺院磚石用於築城牆、兵營、官署、文廟、驛站、官倉。

這裡面除了有實用部分因素外,還有不得已,雖然百姓們受寺院壓迫、剝削,但一代又一代的口口相傳和宣揚的因果等等,百姓骨子裡還是信佛的,

沒錯,就是這麼矛盾的存在;

硬拆萬塔等於掘民心根基,容易引發暴亂、土司串聯反叛,大明剛收服緬甸十年,維穩優先。”

說到這裡,鄧澤棟指著遠處勞作的百姓們:“因為對僧人是免稅、免役、免兵役的,以前百姓們都是掛在下面避稅等,

為了杜絕這種情況,對普通百姓也有極嚴格的要求,

其一,可以佈施、捐助,但只能是香油、僧袍所用布匹等,發現捐助現銀、糧食等,按行賄罪加一等處理;

其二,對於沙彌,僅限男童,十歲以上二十歲以下,無債務、無官司、非奴隸、非罪犯、父母同意,且無殘疾、無重病、無傳染病;

沙彌每兩年考核一次,考核內容含《小誦》、《法句經》、《經集》、《本生經》、《律藏》等經文,最長不得超過六年;

其三,比丘,年滿十六歲以上五十歲以下,做沙彌滿五年以上,無破戒記錄、無還俗前科,

精通巴利文、能背誦《律藏》《經藏》核心篇章,透過僧團考試、僧錄司複核;

最後則是還俗與破戒,還俗需申請,僧團批准、官府登記,私自還俗者,牢獄十年,且超過五十歲不得還俗。

破戒者,罪加一等,處罰包括不限於逐出僧團、鞭刑、牢獄、勞役、流放、斬立決等;

總之,想鑽漏洞,門都沒有!”

說到這裡,鄧澤棟臉上露出了一副無奈、可憐、悲哀的神色:“當然了,這裡面最大的問題就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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