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季明玉想起來的更新的線索,明察暗訪,主要針對一個叫老邱的,還有一個手臂上都是刺青的。
這些人太過平凡,普通打工人打扮甚至底層窮苦人打扮,隱藏人群中,彷彿一滴水匯入大江大河,很難尋找,有刺青的人還是帽子叔叔第一次接觸到,比其他人好找多了。
尋親隊伍也不閒著,這麼多年,他們有自己的尋親方式。
到縣城鎮上熱鬧的地方,最好是學校門口,去擺攤,把丟失的孩子們資訊擺出來,家長們挨個在場描述細節,說到傷心處,無不聲淚俱下。
孩子比成年人更富有正義,他們可以收到很多線索。
有線索就有希望,哪怕是假的線索,騙子來騙錢的線索,他們也能有理由奔波往新的目的地,蹲在馬路邊沒有方向才是最可怕的。
季明玉在擺攤現場,當做被找回來的孩子典型,幫著宣傳,吸引大家重視,也讓大家多注意防範。
這些家長已經不是在生活,只維持了生存必須條件,就無慾無求。
蹲在路邊吃自己帶的乾糧,有的揹著鍋,有的揹著米,還有個做包子的大哥,把家裡的電蒸鍋都帶上了。
晚上就在路邊擺攤的噴繪布上睡覺,上面都是自家親親孩子的照片。
他們已經不捨得多花一分錢在自己身上,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找孩子當中。
每一天早上起來,心情好的時候,都湊在一起,描述自己的夢想,等找到孩子,要回家過正常人的生活,把漏水的房子修一修,把生意做起來,把一直喊腿疼的老人帶到醫院好好檢查一下,把隔壁老是欺負自家沒人的狗東西修理一頓。
到了晚上,勞累一天,又有人看不到希望,沮喪到極點,忍不住崩潰大哭,看著河,看著鐵軌,看著高樓,想要跳下去一了百了。
一群傷痕累累的人,湊在一起互相安慰,舔舐傷口,無數次崩潰再無數次自愈。
就在幫忙的路上,她堅定了加入尋親隊伍,作為志願者,無償幫忙的決心。
李珏支援她的想法,想要跟著一起,被季明玉攔住,把她安排在後勤上,不要出頭。
季明玉自己發育比較晚,還沒有完全長開,相貌不算出眾,李珏卻相反。
跟著母親學過舞蹈,身材好,相貌好,一看就是漂亮姑娘,兩個小孩子,沒有自保能力之前,不要全部暴露在人前比較好。
就在這時,帽子叔叔在走訪調查中,找到了三個孩子。
尋親隊伍人心鼓舞,沒找到的家長也似乎看到希望,說不定下一個就是自家呢!
一個尋找兒子陳實十七年的媽媽潘玉華,時隔十七年,終於再見到自己的兒子。
離開家時才三歲,當時家裡有樓房,有汽車,有電話,孩子在最好的幼兒園讀書。
原本是富家子,卻被來家裡幹活的工人偷走,徹底改寫人生。
生的濃眉大眼的孩子,整個人木訥的不行,被母親和趕來的父親爺爺奶奶圍在中間,手足無措,支支吾吾說不出話。
他對幼年的事情都不記得了,只模糊知道小時候有一段時間不聽話就要捱打,具體是誰打,不記得了。
從小養父不是在外打工,就是在準備外出打工的路上,養母對他不冷不熱,想起來就給碗飯吃,想不起來,就幾天不回來。
他總以為是自己做的不好,爸爸媽媽才看不到他,拼命表現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