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警事【治安和刑事偵查】》第112章 正當防衛案(2)(2)

作者:春申湖畔·10個月前

“不知道,他沒有住的地方,估計跑到街上的網咖睡覺了。”

“平時他去什麼網咖。”

“我們經常去星星網咖,他可能會去的。”

“他的手機號碼是多少。”

“139****6958。”

“你有沒有看到對方怎麼捅你哥的。”

“那邊光線暗,我沒有看到。我哥說他有刀,我才把他的刀奪下來了。後來警察過來了,我就把刀給警察了。”

“被搶的小夥子,你們認識嗎?”

“不認識。”

“你們有沒有搶到錢?”

“我發現我哥被捅傷了,當時我就把他按住了,不讓他跑。丁峰從他口袋裡掏出來200元現金。洪偉聯絡了120,不一會120和警察都過來了。”

王志永初步審下來,案件不復雜,就看其他人調查取證情況了。

這時,徐大帶著偵查員都到了華元所會議室了,邵所也過來了。

邵所把辦案民警召集到會議室,王志永、夏楠、趙凱、潘亮、朱亮都坐在會議室。大隊的偵查員趙偉、王澤、徐曉也坐在會議室。徐大、李挺、邵所坐在民警對面。

邵所說:“王志永,你介紹一下案情。”

王志永說:“晚上8點,華元所接110指令稱:東華路大莊橋處有人被捅傷,120已通知。我們到達現場時,120也到場了,救護車把死者趙龍送往醫院。我們把搶劫嫌疑人趙虎、丁峰、塗磊控制住,受害人郭剛也帶回所裡。經初步調查,晚上7點多,趙虎和趙龍、丁峰、塗磊、洪偉走到東華路時,由於身上的錢都花完了,趙虎提議搶點錢先把這幾天的吃住問題解決了。趙龍以及丁峰、塗磊都同意了,洪偉膽小沒同意,但還是跟著他們一起幹的。在大莊橋附近時,他們看到一個小夥子,就上去圍著小夥子要錢。小夥子不給,我們幾個人就對他拳打腳踢。小夥子被打了一會就掏出了一把水果刀就往趙龍胸口捅了兩刀。趙龍捂住胸口說他被捅了,趙虎才趕緊把小夥子的刀奪下來。丁峰從小夥子口袋裡掏出來200元現金。這時洪偉嚇得趕緊打120,後洪偉跑掉了。”

徐大說:“這起搶劫案涉及正當防衛或故意傷害的問題,大家一定要把筆錄做詳細。王志永和所裡的民警做趙虎的筆錄,潘亮和王澤審查丁峰,朱亮和徐曉審查塗磊,趙凱和所裡的民警做被搶的小夥子的筆錄。趙偉和所裡的民警找跑掉的洪偉。李大,你讓吳凡和技術員到殯儀館解剖屍體,確定死因。大家在做筆錄時一定要問清預謀搶劫的過程,被搶的小夥子在什麼情況下用刀捅人的,是正當防衛,還是故意傷害,要問清楚了。明天,我們聯絡檢察院提前介入。大家抓緊吧。”

王志永把洪偉的戶籍資訊打印出來給趙偉,說:“這小子沒有地方住,可能跑到星星網咖過夜了,你們去找找看。”

趙偉拿上洪偉的戶籍資料,說:“好的,我們去找找看。”

王志永和夏楠到審訊室,繼續訊問趙虎。這次王志永詳細訊問了他們的作案動機和預謀過程以及在毆打對方時對方怎麼拿刀捅人的。趙虎講的跟之前說的差不多,王志永讓夏楠先把筆錄整理好,王志永到丁峰和塗磊那邊聽了聽,跟趙虎交代的差不多。王志永讓夏楠把筆錄打印出來給趙虎看,趙虎看完就簽字了。

到了晚上12點,趙偉他們從網咖裡把洪偉抓回來了。趙偉和夏楠對洪偉進行了審查。洪偉很快就撂了,跟趙虎講得差不多。

第二天,徐大把檢察院的吳宏檢察官邀請到華元派出所了。吳宏先是聽了徐大的介紹,接著詳細的看了一遍案卷材料。由於解剖報告還沒出來,吳宏給法醫打了個電話問了一下,確定趙龍的死亡原因及傷勢形成的過程是否與筆錄交代的一致。

吳宏檢察官聽了吳凡法醫的介紹,基本確定郭剛是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吳宏檢察官對徐大說:“郭剛的行為構成無限防衛,屬於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你們只對搶劫案的嫌疑人進行處理就行。”

徐大笑著說:“好的。”

當天,趙虎、丁峰、塗磊、洪偉因涉嫌搶劫罪被刑事拘留。郭剛因正當防衛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是他的心裡還是很害怕,畢竟一條人命就沒有了,這也給他心裡造成了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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