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漢朝,提拔民間人才採用的是察舉制與徵辟制。高祖十一年(西元前197年)劉邦下詔命令各級臣下舉薦賢才,形成後世鄉貢的最初形態。漢文帝二年(西元前178年)、十五年(西元前165年)又兩次下詔命令各級官員舉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並對被舉薦者採用策問的方式進行考試。 【13-14】漢武帝根據董仲舒的建議,詔令各郡國舉孝子、廉吏各一人,後來兩科逐漸合併為一科,稱為“孝廉”。此外“秀才”也是察舉的重要科目之一。孝廉重在德行,秀才重在才能。東漢時為了避諱劉秀而改成“茂才”。唐宋時泛稱一般讀書應舉者為秀才,明清特指透過初級“縣試”入學的學生為秀才。漢代各科察舉都要透過朝廷考試。但是漢代察舉考試與後代科舉考試的重要區別在於:考試在察舉中並不重要,舉薦是決定性的。察舉以舉薦為主,考試為輔,考試基本不存在黜落,“當時未有黜落法,對策者皆被選” 【15】。舉薦權掌握在皇帝以下的各級官僚權貴手中。 【16】察舉並不是兩漢仕進的最大渠道。從漢初以來”任子“、“貲選”、皇帝和各級官僚的直接辟召仍然進行。一般士人往往是先徵辟為州郡吏員,才由上司向中央察舉為秀才、孝廉等等。但是,一般沒有門路的布衣平民,幾乎沒有被察舉的可能性。 【17】
魏文帝時,陳群創立九品中正制,由特定官員,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間人才,分為九品錄用。西晉、六朝時沿用此制。九品中正是察舉的改良,主要分別是將察舉由地方官改由任命的官員負責。但是,魏晉時代,士族勢力強大,常影響中正官考核人才,後來甚至所憑準則僅限於門第出身。於是造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現象。不但堵塞了從民間取材,還讓士族得以把持朝廷取材。 【18-19】
在南朝齊時,秀才科的策試開始有了明確的規定,“五問(合格)並得為上,四、三為中,二為下,一不合與第。” 【20】考試成績分為上、中、下、不及格四等,而不及格者“不合與第”,不予授官。這說明考試已經比過去嚴格得多。南朝梁時,梁武帝在建康設立五經館,考試及格就給官做。各地寒門士子紛紛投館就學。其考試辦法為“其有能通一經,始末無倦者,策實之後,選可量加敘錄。雖復牛監羊肆,寒品後門,並隨才試吏,勿有遺隔。 【21】”已經明確提出了對寒門庶族子弟不論出身,隨才錄用的規定。
在北朝,北魏、北齊“凡州縣皆置中正。其課試之法,中書策秀才,集書策貢士,考功郎中策廉良。天子常服,乘輿出,坐於朝堂中楹,秀孝各以班草對。字有脫誤者,呼起立席後;書有濫劣者,飲墨水一升;文理孟浪者,奪席脫容刀。” 【20】(州縣都設定中正,中書、集書、考功郎三個部門的官員分別考核秀才、貢士、廉良三類人。)可見,北朝當時的考試辦法已經分科別類的實行,並且監督考場,不合格的舉人當場就遭受斥黜。 【3】
部分歷史學家考證科舉制產生於漢朝,徐連達 、樓勁指出,認為科舉開始於隋朝的人常以隋朝詔“京官五品以上及總管、刺史並以志行修瑾、清平幹濟二科舉人”為科舉的開始,但是此詔與北周的“遣戎秩上開府以上、職事下大夫以上、外官刺史以上各舉清平勤幹三人”之詔基本一樣,更與西漢文帝二年(西元前178年)詔舉賢良方正以來的歷代察舉詔令如出一轍。又有人以隋煬帝設進士科為諸科之一來說科舉制開始於隋朝。但是,認為科舉制開始於漢朝的人指出,科舉制是一整套“分科舉人,考試進用”之制,漢朝有秀才(茂才)、明經、明法、賢良方正、孝廉多個科目,漢朝的對策、試經是考試,因此部分學者認為科舉制是開始於漢朝。 【23】
漢順帝陽嘉元年(132)採用尚書令左雄建議,改革察舉制,規定察舉孝廉要先經考試,創立分科考試製度,儒生考察經學,文吏考察章奏,“無異於後世科舉之法”, 【96】史稱“陽嘉新制”,孕育了後世科舉制的萌芽,為科舉制的產生奠定了基礎。 【97】
至於隋唐新增的進士科,其名原出《周禮》,漢魏間人已有把貢於朝廷的孝廉比作“進士”的習慣。故隋設進士科,不過是比附古制而列科名以取文士而已,其完全從屬於漢朝以來的整套科目體系,與秀才、賢良之類異名同實。 【23】在唐、五代文獻中所載隋進士有楊纂等6人,可是經過考證,除楊纂的進士身份,因文獻闕如,無從查考外,其餘5人不是查無實據,就是以時制比附古制,將隋代以秀才、明經科察舉為官,比附成進士科登第。 【24】
隋朝建立後,廢除九品中正制,開始採用分科而舉人的方式選拔官員 【93-94】。而周穀城在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說:“科舉制,蓋取分科目而舉士人之義,這個制度創始於隋煬帝時代。”關履權說:“科舉是分科舉拔人才的意思。”但是其他歷史學家指出漢朝已經分科目而舉士人,分科舉拔人才。 【24】中學課本《中外歷史綱要(上)》或《大辭海》將隋代設立進士科作為科舉制度的開端 【92-93】。大業三年(607年),隋煬帝定十科舉人,其中有“文才秀美”一科,當即進士科……這是科舉(主要是進士科)制度的開始。持隋朝產生說的人一部分認為進士科設立時間在大業年間(605-618年),一部分認為是在開皇七年(587年)。
俞大綱對隋置進士科一條頗有疑義,他說:“若謂察舉對策之法,已為完形之考試製度,則當上溯兩漢為權輿,若謂朝廷,開科待人,士子投牒自試,始可謂完形之考試製度,則當以唐為始,不可謂肇基於隋,確定於唐矣。”提出士人“投牒自試”是科舉制度起源的主要標誌這一極有價值的見解。唐長孺提出了與俞大綱相似的看法,他認為唐代科舉制度的重要特點在於是否“准許懷牒自試”,而南北朝後期,已出現士人“懷牒自試”的個例,反映了當時科舉制度正在萌芽之中。 【27】
進入20世紀80年代,有學者著文指出:要確定科舉制度起源於何時,首先要把握住它區別於其他選官制度的特殊本質,也就是解決什麼是科舉的問題。專業研究科舉制度的史學家何忠禮否認隋代有進士和進士科,理由有二:一是遍考《隋書》和隋代文獻,雖然記載了開皇和大業中所舉的眾多科名,卻未見進士科之名,也未見進士科考試之實;二是在唐、五代文獻中所載隋進士有房玄齡、溫彥博、侯君素、孫伏伽、張損之、楊纂等6人,可是經過考證,除楊纂的進士身份,因文獻闕如,無從查考外,其餘5人不是查無實據,就是以時制比附古制,將隋代以秀才、明經科察舉為官,比附成進士科登第,唐代雖有進士科開創於隋的記載,但也有進士科開創於唐的記載。所以他指出隋代實行的仍是察舉制,進士科也起源於唐。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