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歷史學家考證科舉制產生於漢朝,徐連達 、樓勁指出,認為科舉開始於隋朝的人常以隋朝詔“京官五品以上及總管、刺史並以志行修瑾、清平幹濟二科舉人”為科舉的開始,但是此詔與北周的“遣戎秩上開府以上、職事下大夫以上、外官刺史以上各舉清平勤幹三人”之詔基本一樣,更與西漢文帝二年(西元前178年)詔舉賢良方正以來的歷代察舉詔令如出一轍。又有人以隋煬帝設進士科為諸科之一來說科舉制開始於隋朝。但是,認為科舉制開始於漢朝的人指出,科舉制是一整套“分科舉人,考試進用”之制,漢朝有秀才(茂才)、明經、明法、賢良方正、孝廉多個科目,漢朝的對策、試經是考試,因此部分學者認為科舉制是開始於漢朝。 【23】
漢順帝陽嘉元年(132)採用尚書令左雄建議,改革察舉制,規定察舉孝廉要先經考試,創立分科考試製度,儒生考察經學,文吏考察章奏,“無異於後世科舉之法”, 【96】史稱“陽嘉新制”,孕育了後世科舉制的萌芽,為科舉制的產生奠定了基礎。 【97】
至於隋唐新增的進士科,其名原出《周禮》,漢魏間人已有把貢於朝廷的孝廉比作“進士”的習慣。故隋設進士科,不過是比附古制而列科名以取文士而已,其完全從屬於漢朝以來的整套科目體系,與秀才、賢良之類異名同實。 【23】在唐、五代文獻中所載隋進士有楊纂等6人,可是經過考證,除楊纂的進士身份,因文獻闕如,無從查考外,其餘5人不是查無實據,就是以時制比附古制,將隋代以秀才、明經科察舉為官,比附成進士科登第。 【24】
隋代
隋朝建立後,廢除九品中正制,開始採用分科而舉人的方式選拔官員 【93-94】。而周穀城在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說:“科舉制,蓋取分科目而舉士人之義,這個制度創始於隋煬帝時代。”關履權說:“科舉是分科舉拔人才的意思。”但是其他歷史學家指出漢朝已經分科目而舉士人,分科舉拔人才。 【24】中學課本《中外歷史綱要(上)》或《大辭海》將隋代設立進士科作為科舉制度的開端 【92-93】。大業三年(607年),隋煬帝定十科舉人,其中有“文才秀美”一科,當即進士科……這是科舉(主要是進士科)制度的開始。持隋朝產生說的人一部分認為進士科設立時間在大業年間(605-618年),一部分認為是在開皇七年(587年)。
史學家俞大綱、唐長孺以及研究科舉制度的史學家何忠禮、金錚等人考證指出唐朝開創了科舉。 【3】 【24】 【27】
俞大綱對隋置進士科一條頗有疑義,他說:“若謂察舉對策之法,已為完形之考試製度,則當上溯兩漢為權輿,若謂朝廷,開科待人,士子投牒自試,始可謂完形之考試製度,則當以唐為始,不可謂肇基於隋,確定於唐矣。”提出士人“投牒自試”是科舉制度起源的主要標誌這一極有價值的見解。唐長孺提出了與俞大綱相似的看法,他認為唐代科舉制度的重要特點在於是否“准許懷牒自試”,而南北朝後期,已出現士人“懷牒自試”的個例,反映了當時科舉制度正在萌芽之中。 【27】
進入20世紀80年代,有學者著文指出:要確定科舉制度起源於何時,首先要把握住它區別於其他選官制度的特殊本質,也就是解決什麼是科舉的問題。專業研究科舉制度的史學家何忠禮否認隋代有進士和進士科,理由有二:一是遍考《隋書》和隋代文獻,雖然記載了開皇和大業中所舉的眾多科名,卻未見進士科之名,也未見進士科考試之實;二是在唐、五代文獻中所載隋進士有房玄齡、溫彥博、侯君素、孫伏伽、張損之、楊纂等6人,可是經過考證,除楊纂的進士身份,因文獻闕如,無從查考外,其餘5人不是查無實據,就是以時制比附古制,將隋代以秀才、明經科察舉為官,比附成進士科登第,唐代雖有進士科開創於隋的記載,但也有進士科開創於唐的記載。所以他指出隋代實行的仍是察舉制,進士科也起源於唐。 【24】
何忠禮在《科舉制起源辨析——兼論進士科首創於唐》中指出,考察整個封建社會的科舉制度,基本上可以概括出這樣三個特點:第一,士子應舉,原則上允許“投牒自進”,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長官特別推薦。這一點應是科舉制最主要的特點,也是與察舉制最根本的區別;第二,“一切以程文為去留”,換言之,舉人及第或黜落必須透過嚴格的考校才能決定;第三,以進士科為主要取士科目,士人定期赴試。並透過多方面的論證,認為上述特點中的“投牒自進”和考試黜落法雖然在南北朝後期已露出了端倪,但正式出現卻在唐代,隋代儘管廢除了九品中正制,實行的仍然是察舉制。至於史書所載隋代已有進士科的說法,也查無實據。因此,科舉制度正式形成的時間不是在隋代而是在唐代。 【24】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詔令“諸州學士及早有明經及秀才、俊士、進士,明於理體,為鄉里所稱者,委本縣考試,州長重複,取其合格,每年十月隨物入貢”,提出了“每年十月”赴朝廷應試的定期,明確了州、縣地方預試,即相當於後世“鄉試”的辦法,而且不必像隋代那樣必須官府舉薦。武德五年(622年)唐朝的詔書明確了士人可以“投碟自應”,下層寒士得不到舉薦者“亦聽自舉”,“潔己登朝,無嫌自進” 【29】自此正式確定了士人“自舉”、“自進”的制度。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的詔令標誌著以自應考試為特點的科舉制度的誕生。 【26】
常設的科目有秀才、明經、俊士、進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開元禮、道舉等等。唐朝對秀才要求特別高,結果士人很少應試秀才,不久秀才一科就廢罷了。此後“秀才”遂成為對一般讀書應舉者的通稱。明經、進士二科在唐代科舉吸引了最多的考生。 【3】
明經起源於的漢代,唐代“明經”科考試各部儒家經典,此外還包括《老子》。明經不全考十多部儒家經典,而是分為明一經、兩經、三經、五經四個級別。唐玄宗開元二十五年(737年)規定明經考試加試時務策,考官就當前時務提出策問,考生書面作答。唐科舉各項中,明經科取士最多。但最榮耀尊貴的,卻是進士科。唐朝初期的進士科考試為“時務策”五條。時務策涉及國家現實問題,使讀書人從故紙堆中爬起來,面向社會,觀察、思考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唐高宗調露二年(680年)為進士科加試帖經、雜文,進士科形成了雜文、帖經、策問三場考試製。(此雜文泛指詩、賦、箴、銘、表、贊之類,策試應試者的文學才華。) 【3】
在唐代還產生了武舉。武舉開始於武則天長安二年(702年)。應武舉的考生來源於鄉貢,由兵部主考。考試科目有遠射、馬射、步射、平射、筒射、馬槍、摔跤、舉重等。 【33】
唐玄宗時,詩賦成為進士科主要的考試內容。他在位期間,曾在長安、洛陽宮殿八次親自面試科舉應試者,錄取很多很有才學的人。
唐代制科科目多達一百多個,如“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軍謀宏遠堪任將帥”等等。應制科試者可以是平民,也可以是科舉及第者,現任或罷任官員也可參加。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