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本布衣,為何逼我稱帝?》第44章 貪可以,我故意讓你們送(1)

作者:江南山水·10個月前

縣衙前的熱鬧,又提升了高度。

首先是一份安民告示,貼在了門口的昭告榜,然後一個書吏負責宣讀,高聲向所有百姓告知。

“經周縣尉親自驗證,涇縣楊一笑獵殺猛獸,共計成年黑熊一頭,健碩野狼11只。肅清山林,於民有功。”

“經孫學政親自推舉,縣令大人蓋印落章,以涇縣縣衙之名義,認定楊一笑為‘義士’。”

“按朝廷之相關律例,北道安撫司之條陳,又及青州府衙規定,兼之涇縣歷來傳統,凡有除滅猛獸之義士,按律應當予以獎賞……”

“賞賜如下。”

“其一,朝廷國帑賞賜,賞楊一笑銅錢兩百文。”

“此賞,由涇縣縣衙代為授賞,錢款亦由涇縣縣衙暫出,歲末稅賦上繳之時抵扣。”

“其二,北道安撫司賞賜,賞楊一笑銅錢三百文。”

“此賞,如上同例,亦由涇縣縣衙代為授賞,歲末稅賦上繳之時扣除。”

“其三,青州府衙賞賜,賞楊一笑銅錢五百文。”

“此賞如上同例,亦由涇縣縣衙代出。”

“最後,涇縣縣衙賞賜,賞楊一笑銅錢一千文。”

“以上所述款項,乃國、道、州、縣四級,各依律例所定,獎賞獵獸義士。”

“共計銅錢兩千文,按官定恰是兩貫,錢由縣庫所出,當場交割清楚。”

這個書吏大聲唸完,重新又唸了一遍。

並且重新念一遍還不行,竟然又大聲唸誦了第三遍。

三遍過後,方才結束。

不得不說,其實古代封建社會的辦事章程是很縝密的,不但要詳細解釋各種原因,而且要當場向百姓昭告三遍。

可惜章程再怎麼縝密也白搭,時間久了都會被尋出漏洞,官員們看似遵守章程,其實是走個過場而已。

比如賞賜義士的錢,看似當場昭告並且交割,然而交割之後呢,這筆錢能裝進兜裡嗎?

朝廷吏治已經糜爛,越是地方越黑暗。

兩貫錢,給你拿你也帶不走。

原因很簡單,縣衙上上下下盯著呢。

上至有品的官員,下至辦事的小吏,眼中閃爍貪婪,都等著分一杯羹。

如果遇到懂事的,主動把錢拿出來,孝敬一番,人人滿意,但如果遇到不懂事的,想著把錢裝進自己兜……

哼哼,讓你知道知道官的厲害。

卻說那書吏唸完了告示以後,當場把兩貫銅錢遞給了楊一笑。

:思意麼什道知就聽一,氣怪氣語,子樣的笑不笑皮,候時的錢遞人這

”。吶很的慕羨人讓是真,賜賞筆這了得你,生楊,呀喜恭“

。明肚知心笑一楊,圖意的人這於對

?吧是錢貪想

!你給我,行

。錢小點這疼心會豈,棄捨能都財大,上盯人小被著不犯,弱薄力實我今如

”。思意思意得也我人他其,嫌別,意心點一,苦辛煩勞“:道,中手的吏小到塞,板銅文十五出數,子繩的錢串了開解馬立,疑遲不毫是乎幾笑一楊

”……嘛好不樣這,好不樣這。了氣客太是真你,生楊,麼什做是這,呀呀哎“:道連連,藹和切親變然突,氣怪的才剛,於形喜得變時頓,方大麼這他見吏書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