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立規矩?砸婚房改嫁年代大佬》第372章 三天還快嗎?(2)

作者:漸進淡出·4個月前

周梅連一千塊都不樂意給女兒帶回來給她作為下一年的生活費!

要這樣的兒媳婦幹嘛?

孔明輝還沒說完:“到時候明芳跟他去京市見父母,你跟著去。雙方父母怎麼也得聚在一起議親,你悄悄去他家附近和別人打聽一下他們的情況,李旨暉的人品,他家的人品之類的,還有他的名字,你問問叫什麼名字再告訴我,我也找人打聽一下……”

孔母:“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我不和你說了!我沒空,忙著呢!”

“啪”一聲,孔母掛掉了電話,匆匆離開大隊,回家收拾屋子。

下午她還要殺雞,準備飯菜呢!

必須好好整治一桌,免得對方覺得自己家太寒酸,然後不要明芳。

明芳說了他爸是所長,媽媽是單位的組長,明芳還說他是京市那邊軍區的指揮官。

哎呦,自己可是要和所長做親家了!

孔母走路都帶風了!

等女兒結了婚,她就讓女兒接她和老頭子去京市。

給她和老頭子安排一個工作。

她要求不高,當街道的婦女主任就行了!

老頭子就當供銷社的主任。

孔母回到家,看見孔老頭子坐在院子搗鼓那些竹篾,怒了:“我不是讓你收拾好你這些破竹篾,把院子打掃乾淨嗎?你還在弄這些幹嘛?明芳下午就帶物件回家了!”

孔老頭子:“帶物件回家,就帶物件回家啊!我下午收拾好就行了。”

孔母怒了,一踢孔父做的籮筐:“不許再做!趕緊收好,把地掃乾淨,把窗戶擦乾淨。人家可是幹部家庭出身,是因為明輝在部隊,才會看得上明芳,你整這些,要是人家看不起明芳怎麼辦?”

孔老頭子每天都會用竹子編織一些籮筐,簸箕,提籃之類的東西,等到了集日就去賣。

他是附近鎮子的集日都會去趕集賣竹製品。

每個月也能賺十幾塊,足夠生活費。

孔父的脾氣極好,也習慣了孔母的暴躁:“咱家就是這個樣子,得讓人家看看真實的情況。他要是個好的,就不會嫌棄!我們就是普普通通的農民,他要是看不起農民,他就別吃農民種的米,這樣的女婿我也不要。而且他要真的是個指揮官,怎麼可能會看不上農民?”

孔母不聽:“別廢話!趕緊收拾好,去殺雞,殺鴨。對了,你一會兒去鎮上買幾斤豬肉,排骨,還有買一條魚回來。”

孔母繼續打量了一眼這座新蓋三年的平房:“哎,應該讓明輝寄幾千塊回來蓋一座樓房,這樣將來親家來看家風,也不會瞧不起咱家明芳。這房子也太寒酸了,人家城裡人住的都是樓房。”

孔父聽了快嚇死了:“你可別再折騰兒子了!這房子才蓋了三年,也是明輝拿錢回來蓋的,他那裡還有什麼錢?我們又不是在城裡,住平房不是很正常嗎?再說,就我們兩口子住,這房子也夠住了!兵兵快長大了,以後還要花很多錢,他們兩口子得攢點錢為了兵兵以後做打算。你別總想著讓明輝出錢幹這幹那!”

孔母翻了個白眼:“我讓他拿點錢,怎麼了?我是他媽!他那工作工資高,根本花不完,養兵兵也足夠了!我不讓他拿回來,不就便宜了那個外姓人?”

而且周梅現在有工作又會釣魚賣,每個月能賺四五十塊!周梅賺的錢養家足夠了!明輝的工資當然是拿回來給他們兩老。

兒子可是她辛辛苦苦生的,她辛辛苦苦養大,兒子賺的錢當然得歸他這麼老母親!

憑什麼便宜周梅?

”!人傷,說前面梅阿在別你話這!娘的兵兵是,婦媳兒的們我是,子妻的子兒是梅阿?人姓外麼什“:父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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