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媽媽每次過來就買好幾罐或者好幾袋奶粉回去。
房東:“……”
他知道他們小賣部的生意好,不知道生意這麼好!
這讓他更加下定決心要收回鋪子了!
可是兩萬多塊,他真的拿不出來。
他就道:“這個賠償不合理,我只能退還押金,並且賠你一個月的租金,不可能賠你兩萬多塊!你這是搶錢。”
紀寧合上賬本,淡聲道:“那你就一個月後再過來收鋪子吧!”
房東:“……”
他想到一個月後才能收鋪子,那他不就少賺許多錢?
營業額兩萬多塊,利潤怎麼也有一萬吧?
他立馬道:“不行,這鋪子我得馬上收回去!你這合同不合理!哪有人賠這麼多錢的?不可能,我最多賠你們五百塊!多了就沒有了!五百塊已經很多了。”
紀寧:“一個月後,你賠我五百塊可以,現在必須要按照合同來。當初我明確說了,避免你突然要收回鋪子,造成我們的經濟損失,所以要賠償一個月的營業額的損失。你要是提前一個月通知,那你不用賠這麼多。”
房東:“你這是搶錢!兩萬多塊呢!誰有那麼多錢賠給你!我不賠,我的鋪子我就要收回,我一分錢都不賠給你,我也是合情合理,那是我的鋪子。”
紀寧:“那就走法律程式吧!你去法院告我吧!法院說怎麼賠就怎麼賠。”
房東:“……”
“你不用跟我說法院!告到法院也沒道理要賠這麼多錢的!我告訴你,兩天之內必須搬走,清空店鋪,把店鋪還給我!你不搬,我就讓人把你的東西全扔到大街上!到時候不見了,你別怪我!”
紀寧:“你的違約金沒有按合同說的給到我,兩天之內我們是不會搬的。我今天就找律師拍照,留證據,要是我鋪子裡的東西有任何損失!你就照價賠償吧!”
紀寧說完這話,就拿著賬本走了!
房東看著她硬氣的樣子,更加生氣了:“你找律師,我不會找律師嗎?我就不信我只是拿回我自己的鋪子就要賠這麼多錢!賠這麼多錢,我把鋪子都賠出去了!”
紀寧上輩子見過太多租客和屋主的矛盾了,早就想到會有這種情況出現了,所以租賃合同當時就訂了兩種情況:房東想收回店鋪提前一個月通知的情況和立馬就要收回的情況。
房東想收回鋪子合情合理,她可以理解,但是至少得提前通知,讓租客有時間準備。所以訂立合約的時候,只要提前一個月通知,退還她押金和租金,再賠一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就行了。
為了防著房東突然要收回鋪子,讓他們陷入非常被動的困境,這種情況她訂的違約金是一個月的營業額,肯定會比租金多,但是也不算獅子開大口。
畢竟她當時也不知道營業額會有兩萬多塊,以為幾千塊已經頂天了,畢竟只是一間小賣部而已。
紀寧離開了麵館,回到了小賣部,周梅立馬道:“談得怎麼樣?”
紀寧搖了搖頭:“沒有談攏,房東只願意賠五百塊。”
周梅生氣道:“他是看見我們生意好,就想把鋪子收回去自己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