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大夥和自己開玩笑呢,丁榮嘻嘻哈哈的,結果捱了一悶棍,好幾個人一起把丁榮制服。
有人卻通知了村長,不一會兒村長過來,“是你找小秋嗎?”
“對啊!這這…是怎麼回事?”
村長當即拿出手機撥打了110,丁榮這才意識到出大事了,這個小秋到底犯了什麼事?
二十分鐘後,帽子叔叔到場,詢問丁榮和小秋是什麼關係?
丁榮懵了,也不敢說是他女朋友了,就說是普通朋友,過來看看她。帽子叔叔把他帶上了車,配合我們回所調查。
啥?我什麼也沒做啊!
沒人聽他的話,有的村民們還要揍他;在車上,帽子叔叔告訴他,如果我們不把你帶走,你不可能全乎著走出那個村。
“同志,這都半天了能告訴我到底是怎麼回事嗎?”
回所再說。
回到所裡,把丁榮安排到了審訊室。兩個帽子叔叔開始詢問:“你最後一次見小秋是什麼時的?”
“昨天。”丁榮又氣又怕,莫名其妙就成了嫌疑人。
“你最好老實點,小秋明明死了半年了,你說昨天看見她了,是見鬼了吧!”
可不是見鬼了嘛,丁榮懵了。
同志,我冤枉啊!那個小秋是媒人給我說的相親物件,昨天還給她買的衣服,一起吃的飯,今天上午她就託媒人把東西退了回去;我不服,就來到村裡想找她問個清楚,結果你們說小秋她…走了半年了…
丁榮後背一陣陣發涼。
兩個帽子叔叔互相看了一眼,出去了。
一會兒門又開了,帽子叔叔讓丁榮到另一個房間談;丁榮不走,說我覺得這裡挺好的,他這才知道是把他當嫌疑人抓了,心裡有氣不肯走,再說事情也沒搞清楚。
帽子叔叔重新坐下。
“你找個那個小秋,和村裡的這個不是一個人。村裡的這個才十九歲,半年前有人在山上發現一具女S,經調查女孩名叫小秋,具體死因是被奸S,兇手到現在還沒抓到。”
啊?丁榮怕了,幸好他有證據,昨天吃飯的時候拍下了小秋的照片;帽子叔叔一對比,根本不是同一個人,鬧了個烏龍,帽子叔叔道歉並把丁榮放了。
從派出所出來,丁榮僱了輛三輪車回到村裡,找到了媒人家。問小秋到底住在哪個村?
媒人說她也不知道,只知道她姑家住在紅沙村。丁榮又趕到了紅沙村,費了好大力找到了小秋的姑家,這回運氣好,小秋正好在姑姑家。
見丁榮找到這裡,小秋很害怕。
“大哥,衣服我不是都給你退回去了嗎,你就別再找我了。”
丁榮本想問問為什麼,誰知脫口而出:小秋,你換個名吧!
“啊?哥,對不起哈,我不是故意騙你的,其實我不叫小秋,我叫小梅。”
這簡直荒唐,咱倆相個親你地址是假的,現在連名字都是假的,你告訴我哪樣是真的。
:說榮丁對,邊旁水小的人避個了找;門家了出走手的榮丁著拉,道知姑姑怕秋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