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沒有署名,沒有地址,信封裡只有兩張紙。
一張是五年前他們在首播裡說女人被騷擾九成是假的那段話的截圖列印版,另一張是當年法院判決書的摘要影印件,上面清清楚楚地印著兩人的名字、罪名和刑期。
周明宇把兩張紙翻來覆去看了好幾遍,然後瘋了一樣地衝出屋子,對著空蕩蕩的走廊大喊:“你到底要幹什麼!你出來!你有本事當面跟我說!躲在背後陰人算什麼!“
走廊裡一片寂靜,只有他粗重的喘息聲在迴盪。
沒有人回答他。
那一刻,他感覺自己的人生像是被一隻無形的手徹底操控了。
他看不見那隻手在哪裡,但能感覺到它隨時都在,輕輕一撥,他就得回到原地。
周明宇和劉凱真的怕了。
如果說第一次坐牢教會了他們害怕法律,那麼這半年的經歷教會了他們害怕顧陌。
這個女人比法律更有耐心,比監獄更綿長,她不需要任何激烈的動作,只需要在你想往前邁一步的時候輕輕推你一下,你就跌回原地。
她像是在用一把鈍刀慢慢地、反覆地割著他們的血管,不致命,但讓他們永遠處於失血的狀態。
他們又換了城市。
他們想,只要躲得夠遠,總該沒人追得上了吧?
他們不敢去招惹任何人,也不敢再寄希望於改名換姓從頭開始。
他們甚至連出門都要戴著帽子壓低帽簷,路過穿制服的人會本能地繞道走。
但他們安頓下來不到兩週,轄區派出所就例行上門核查流動人口資訊,他們的案底被房東知道了,隔天房東就把他們的行李扔在了樓道里,連押金都沒退。
工作、住所、感情、人際關係……
顧陌就像是惡鬼一樣陰魂不散,她不捏造事實,只是把己經存在的事實放在了所有人面前,讓那些事實去說話。
周明宇和劉凱被這些過去的罪名纏著,根本脫不了身。
他們沒有積蓄,沒有技能,沒有可以依靠的親友,連合法做人的資格都快被剝奪殆盡。
他們被逼到了牆角,只剩下最後一條路。
周明宇說:“我們去找她。”
劉凱靠在牆根上,膝蓋蜷在胸前,聞言抬起頭:“找她?找她幹什麼?她能理我們?”
“我們必須讓她收,她這樣搞下去,我們別說做人,活都活不下去,錢花光了,工作找不到,連找個女人結婚都被人攪黃了……她這是要把我們逼死。”
劉凱沉默了很久,然後慢慢站起來,拍了拍褲腿上沾的灰:“行,那就去找她,她要是不收手,我們就告訴她,光腳的不怕穿鞋的,逼急了大家一起死。”
兩個人互相看了一眼。周明宇的眼神里閃過一絲猶豫,但很快被一種破釜沉舟的決絕取代了。他們知道這很蠢,知道這幾乎等於自投羅網,但他們己經沒有別的路了。
他們用了三天時間,輾轉通過幾箇中間人,終於找到了顧陌的聯絡方式。
周明宇撥通電話的時候,手指抖得幾乎按不準數字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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