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召喚神獸,你骷髏拿加特林?》第716章 無主之物?(2)

作者:泡銷人·4個月前

審判席上三名法官,居中的是周正平,龍城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周家當家人。

被告席只有一把椅子,李涯走過去坐下。

“現在開庭,請原告代理人陳述訴訟請求。”

周正平的聲音沒有起伏。

原告席站起一個三十來歲的男人,西裝筆挺,手裡拿著一疊檔案。

此人是葉修,龍城最有名的律師,覺醒能力律令,只要他說出法律條文,聽的人就會覺得理所當然。

“審判長,我代表林氏集團和龍城三十七家受害企業,向被告李涯提起訴訟。”

“我們的請求很簡單,第一,要被告賠償經濟損失三千七百億龍幣,第二,請判處被告無期徒刑,第三,沒收被告全部非法所得。”

“訴訟理由如下:三天前的林氏晚宴上,被告公開動用亡靈能力攻擊平民,造成三十七人死亡,一百二十九人重傷。”

“被告非法喚醒了林氏集團拍賣的物品,令其失控,帶來巨大財產損失。”

“被告還當眾侮辱龍城法律,聲稱要向全城追討‘債務’,已經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

葉修每說一句,旁聽席上就有人贊同,世家代表們的眼神都落在李涯身上,像是在看一個必死之人。

“根據《龍城覺醒法》第三十二條,任何覺醒者不得使用能力危害公共安全。”

“根據《龍城覺醒法》第一百零七條,非法使用亡靈能力者,最高可判處死刑。”

“根據《龍城覺醒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擾亂經濟秩序者,應當承擔全部民事賠償責任。”

葉修把檔案放下,轉身面對被告席上的李涯。

“被告,你有什麼要辯解的嗎。”

“你剛才引用的第三十二條,關於生命體定義的解釋,是不是漏了一句話。”

李涯的問題讓葉修愣了一下,他不明白對方在說什麼。

“第三十二條的完整表述是:任何覺醒者不得使用能力危害公共安全,此處公共安全指活體生命的安全。”

“活體生命,你漏了這四個字。”

葉修的臉色微微變了,但他很快恢復了自信。

“活體生命當然是重點,難道你想說那些死人不算生命。”

“不是不算,是死人不歸你們管。”

李涯站起來,從腋下抽出那本賬簿放在桌上。

“《龍城覺醒法》的立法基礎是什麼,葉律師應該很清楚。”

“保護公民權利,維護社會秩序。”

“公民的定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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