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第一份就是林景衡的堂弟林景松的資料。
時間是今天早上六點三十分左右,地點是位於柳寧市城北郊區廢棄的化工廠三號倉庫的東側的角落。
現場的情況是倉庫大門鐵鏈鎖死,鎖芯無撬壓痕。
東側通風口鐵柵欄有一處螺絲鬆動,可拆卸,但內側無血跡或布料纖維。
現場地面為混凝土,浮塵厚約0.3釐米,勘查時發現以下痕跡:門口3米範圍內存在一道輪椅輪印,寬約60釐米,壓痕深度提示載重約90公斤。輪印呈單次進出,折返點在屍體旁約0.5米處。
除此以外,地面無明顯拖拽痕(無持續性摩擦溝痕),但屍體正下方存在區域性低窪聚血區,面積約40×55釐米,邊緣整齊,無噴濺衛星血點。
屍體周圍半徑約80釐米內,散落鋁箔碎片共47片,形狀不規則,經檢驗為醫用器械包裝鋁箔,表面有“無菌”字樣印記(區域性可辨)。
之後是屍檢報告。
首先是體表初檢:屍體呈仰臥位,雙臂展開約120°,掌心向上。皮膚整體蒼白,甲床發紺,符合大量失血後表現。頸部、四肢、腹部無外傷。
死者胸部正中線處有一縱行手術切口。起自胸骨切跡(鎖骨間)向下延至劍突,全長約22釐米。切口邊緣整齊,無鋸齒狀撕裂,刀入角度垂直,深達胸骨。切口皮緣無生活反應(即無充血帶、無組織液滲出),說明切開時死者已深度昏迷或已處於麻醉狀態。
胸骨鋸斷切面以往復鋸切斷,切面骨屑分佈均勻,無斧砍或手工鋸的不規則骨碎,鋸齒寬度約1.2毫米,初步認定為醫用氣動胸骨鋸。
雙側肋骨牽開器痕第3至第6肋骨骨膜處存在明顯的金屬壓痕,寬約0.8釐米,為標準肋骨牽開器接觸標記,雙側對稱分佈。
雙側胸腔空置,胸膜光滑,無炎症反應,無粘連
支氣管殘端以可吸收縫線4-0 Vicryl結紮,斷端整齊,縫合方式為“連續鎖邊縫合”,標準外科結紮手法。肺動、靜脈殘端處理方式相同,血管結紮部位準確,無撕裂性出血痕。
然後就是解剖的內臟檢查:
根據屍檢報告顯示,心臟及腹腔臟器完整,重量正常,無病變。
這就說明死者在被器官摘取前身體是健康的,特別是內臟器官無器質性疾病。
這對於一個年近四十的中年人來說,算是身體保養得很好了。
然後讓林二覺得很奇怪的就是,既然這個死者林景松身體十分健康,而且內臟器官基本上沒有器質性病變的因素,理論上是非常符合林明熙的器官移植要求。
簡單的說,他只需要把這個人全部的器官都移植到自己的身體裡去就可以了,為什麼還要殺五個人呢?
林二有點想不明白。
最後看了一下死亡原因,法醫那邊給的結果是雙側肺臟摘除致呼吸迴圈衰竭,為手術性死亡。
死亡時間是根據胃內容物消化程度、眼液鉀離子濃度綜合評估,大約是在10-12個小時之前,也就是在前一天的下午6點30分至8點30分之間。
從這個時間來看,林景松極有可能是第一個死者。
另外,根據屍檢報告上詳細提及的手術切口十分平整而且使用的是醫用氣動胸骨鋸,由此可以推測出來摘取器官的這個人是具備心胸外科手術技能的,而且整個操作下來流程十分的規範,幾乎是帶著一種下意識的動作(比如縫合)。
根據這樣一臺手術的時間,可以初步地推斷,摘取時間估算約40分鐘到60分鐘左右。
當然,前提是死者得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