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混在娛樂圈邊緣的日常》第152章 風箏(2)

作者:喪屍26號·9個月前

“不會,怎麼會呢,都是為了工作!”

金善美看到張元還嘴硬,嘴角露出了一絲笑意,這回不用她再當電燈泡了,心情還莫名的好呢。

坐上金善美安排的車,一路上已經能看到不少《我的野蠻女友》的公告牌,

廣告牌上,全智賢黑長直的頭髮很吸引人,眼神中流露出的野蠻不羈,有一種獨特的魅力。

看到張元的眼神,金善美說道:“電影定檔在11月14日,14日是電影情人節,這是戀人一起看電影的日子,這是個很好的檔期,

所以在時間上很緊張,各類的提前宣傳,都在加班加點趕,

就連導演都會去參加一些節目進行宣傳,

還有,叔叔希望你也能參與到宣傳中來,畢竟主題曲也是個很好的宣傳理由”

對於張元而言,他向來對拋頭露面之事提不起興趣。

畢竟,截至目前,成為一名星光熠熠的大明星並非他人生規劃中的一部分。

然而,如果此舉有助於宣傳電影並帶來豐厚收入,那麼張元也願意勉強配合一下。

不過,在他看來,此刻尚非自己親自出馬宣傳主題曲的時候。

現在他前往電視臺之類的媒體平臺,又有誰會認得他呢?

只有當電影取得一定影響後,觀眾們才會開始關注主題曲,到那時,他再出面宣傳方能發揮錦上添花之效。

反之,若以一介無名小卒的身份前去推廣,恐怕只會落得個自討沒趣,甚至自取其辱的下場。

把這些說給金善美后,金善美覺得張元說的很有道理,

這時候他去做宣傳,還真不一定能起到什麼作用,要是讓人羞辱的話,那就得不償失了。

“我明白了,這事我會和叔叔他們說的,我相信叔叔是能理解的”

“嗯,謝謝你了善美~”

“不客氣!”

再次回到熟悉的酒店,這回就是張元一個人了,這讓他還有些不習慣。

不過無所謂了,這回他來韓國主要是為了電影,現在距離14號還有半個多月,正好趁這個時間,把以前想要搞的劇本弄出來,

除了《漢江怪物》和《金氏漂流記》,張元這回還想做幾首歌出來,

做歌其實對張元來說收益不大,有點浪費時間的意思,可他還沒有見到自己喜歡的歌手呢,

所以總覺得要是弄點歌曲,或許能和那個韓流鼻祖合作一把,李貞賢,現在可是大火的明星,不一定有機會的。

當然這都是暫時的想法,要想弄出一些歌曲,還得看機會。

稍作休息之後,張元漫不經心地打開了酒店房間裡的電視。

此時,電視螢幕恰好正在播放著全智賢參與某個娛樂節目的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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