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不知道。這大概是老天爺給我的懲罰吧。我記得其他的一切,卻獨獨記不住她的名字。”
李兢兢捂著臉哭了起來。她是真的認識到自己做錯了。隨便慷他人之慨,是會遭報應的。
張天明閉上眼睛沉默了半天,才又睜開眼,說道:“我們已經是兩口子了。我不好,對你也沒什麼好處。你還不如想一想,有什麼辦法能讓我們倆過上好日子,哪怕不是當官,只要能過得比現在好就行。你有什麼想法嗎?”
李兢兢冷靜下來,說道:“去當工人。去城裡找工作。”
張天明說:“那我試試。”
“我要和你一起去。”
“你在家待著吧。我們倆在一起,準沒好事。”
“不可能。我一定要跟你一起走。上輩子你去當兵,把媳婦一個人扔家裡,前幾年杳無音訊,後來寄錢回來也不給她花。誰知道你這輩子還會不會和之前一樣呢!”
“之前我要去當兵的時候,你沒說要和我一起去呀!那個時候,你不是已經知道我會一走好幾年不回來了嗎?”
“你也說了,之前你是要去當兵,我自然不能跟著。現在你去找工作,我就跟你一起去。”
她孤身一人不敢外出,擔心會遇上壞人,正好和張天明一起去,到時候在城裡找到工作,她就跟他離婚。這日子誰愛過誰過,她不過了!
她錯了!她真的錯了!她對不起上輩子被她佔了身體的原配!她站著說話不腰疼,所以這輩子讓她吃點苦也是應該的!她認了!
她上輩子嫌棄人家的皮膚,嫌棄人家的身材,嫌棄人家的性格,這些被她嫌棄的東西,這輩子她統統都得到了。她現在,和上輩子的原配一模一樣。
不!她的情況還不如人家!原身是個潑婦,人家敢打敢鬧,敢跟張家完全切割開來,人家一個人帶倆孩子能活!她現在也是個潑婦,她敢和張家鬧,卻不敢離開張家獨自生活,她連離開的勇氣都沒有。
上輩子她瞧不起潑婦,這輩子卻完全可以理解了。
生存那麼艱難,人怎麼可能歲月靜好?
在李兢兢的堅持下,張天明和她一起出發了,帶著孩子一起。
他們倒是想把孩子託付給張家其他人照顧,但是人家都不肯接手。
張母開口就是冷嘲熱諷,李兢兢也不是吃素的,臨出門之前,婆媳倆還吵了一架。
不過很快,李兢兢和張天明就互相攙扶著蹦躂了回來,倆人同時摔斷了腿。他們的孩子,是被鄰居抱回來的。
摔倒的那一瞬間,李兢兢聽到一個聲音跟她說:“不行哦,你要在這個村子裡生活到1961年,也就是上輩子你來到這個世界的時間。堅持到1961年,你就自由啦。”
李兢兢心裡明鏡似的。上輩子,人家原配一拖二艱難熬到了1961年,結果她來了以後說盡了風涼話。所以,這輩子,就要讓她重複一遍上輩子原配走過的老路。看她還能不能繼續說風涼話!
李兢兢看過很多小說,這個時候,她已經猜到了,是被她佔了身體的原配在報復她!
她試圖跟對方溝通:“我知道自己錯了,要怎麼樣你才肯原諒我?”
那個聲音卻消失了,沒有給她任何回應。
元初也是很忙的好吧!哪有時間跟她即時對話啊!偶爾說一兩句就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