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璇今年二十,當年是家裡最小的孩子。毓朗虛歲十八又是年頭生的,是他這一輩兒最大的孩子。姑侄兩個實打實的算,也就差了不到兩歲。
毓朗小時候剛學會走路最喜歡纏著大人的時候,家裡阿瑪額娘沒空,都是福璇這個小姑姑領著他玩兒。
後來毓朗漸漸大了,福璇這個大姑娘沒法再像小時候那樣瘋玩兒,能出門的機會也少,就換成了毓朗每次出門都要帶些玩意兒回來給她。
兩人鬥嘴歸鬥嘴,關係卻是親近的。不用毓朗開口福璇就知道他心裡想什麼,有些話她不想跟毓朗說,乾脆把人往東小院裡推。想知道什麼問自己媳婦兒去,老跟自己磨什麼牙啊。
“回來了?餓不餓,我讓凝香去廚房弄個蔥油麵,你要不要也吃點兒。”
“光蔥油麵啊。”
“還有火腿燒餅、涼拌菠菜、拌肚絲和豆腐蝦皮湯。”
“不吃了,晚上喝了一肚子酒,吃不下。”
一進門,毓朗就看見歪在羅漢床上看書的沈婉晴,書是沈婉晴嫁妝裡的。原主很喜歡裝裱和擺弄印章、扇面之類的東西。這些東西在旁人看來是玩物喪志,在沈婉晴看來卻是遮人耳目再好不過的東西。
擺弄這些,勢必要看的閒書就多。閒書看得多了,自己以後萬一禿嚕出什麼不該禿嚕的,也就好找藉口了。
沈婉晴現在就覺得自己是個專業打補丁的,不光要打補丁還要未雨綢繆給人打預防針。毓朗一進門,沈婉晴就故意藉著說話的功夫,把手裡的夢溪筆談封頁朝上蓋在炕几上,確保他能看得見。
“怎麼大晚上的看書。”毓朗看了一眼書,又走到一旁把燈罩拿下來,用專門剪燭芯的剪子把燭火挑得更亮,“書房那邊用的是白蠟燭,明天讓碧雲給你拿來。”
“不用,這個時候屋子裡都開著窗戶,都沒什麼味道。我看書用得多,點白蠟不划算。”
真成了古人,沈婉晴才知道在這個地方過日子特別不簡單。都不說什麼吃穿用度,便是這入夜以後用的蠟燭,就壓根跟自己以前用過的不一樣。
沈婉晴還記得自己小的時候,家裡一到夏天晚上就容易停電。一停電沈婉晴就高興,因為可以把家裡備用的蠟燭都拿出來,每間房裡點兩支。
那種白蠟燭便宜,點上了也沒什麼怪味兒,沈婉晴小時候最喜歡在黑乎乎的房間裡拿手去撥蠟燭的火苗。
再不然等著蠟掉下來自己拿手去摁,有點燙但是可以忍受,蠟在手指上成了膜再摳下來一片一片的收集起來,然後等著被媽媽罵,說是玩火晚上會尿床。
那是小時候最廉價的玩樂,到了現在卻成了有點奢侈的物件。
眼下常見的燭有牛油、羊油、烏桕、黃蜂蠟和白蠟,牛油羊油的點起來煙大,也不怎麼亮。烏桕還算好用,但常見於南方。
京城旗人家用得最多的還是黃蠟燭,達官顯貴和宮裡低階妃嬪大多是白蠟和黃蠟混著用,再往上才有專門進貢的香蠟和西洋蠟,那可就更貴了。
沈婉晴不會委屈自己卻也不想浪費,與其點一根白蠟燭,還不如在屋裡多加幾個燭臺把黃蠟燭點上,自己看書不費眼睛還能讓雪雁秋紋幾個把手頭的繡活兒拿到屋裡來做。
等回了後罩房就安心睡覺,別點那麼個豆大的油燈還要繡花,這麼下去用不了十來年眼睛就得半瞎,那可不是鬧著玩兒的。
“咱們大奶奶心善,碧雲幾個遇上你這麼個主子,是她們的福分。”
“什麼福分不福分的,眼睛不好使了,你這做主子的用他們可就難了。一點蠟燭而已,還是人好好的更划算吧。”
不大的一間屋子裡點了四個燭臺,毓朗挨個把燭芯剪了一遍,聽到沈婉晴這麼說的時候,他正好在剪最後一個,手頓了一下心也跟著頓了一下。
他本想說一個奴才罷了,這個不好用那就換一個,新調L教好的奴才最划算。但回頭看看自己一臉鄭重的妻子,這話又被毓朗給嚥了回去。
沈婉晴本就分了一部分心思關注毓朗的反應,他這一頓沈婉晴也立馬反應過來,自己這話說得並不合適。不過她沒打算改,也改不了。
“不說這個了,明兒我讓常順去公中賬房那邊領蠟燭,省也不用在這個上面省。說說別的,剛才在門口碰上小姑,她過來幹嘛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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