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點,有不少特徵,可以佐證。
其中最關鍵的,就是近距離接觸火焰,導致的肌肉凝固收縮。
比如,受害者的睫毛尖端被燒焦,而根部相對完好。
因為高溫刺激,會令受害者緊閉雙眼,睫毛根部會得到眼皮的保護。
另外,受害者眼角有鵝爪狀痕跡。
也是因為高溫緊閉雙眼,眼角形成褶皺,菸灰無法深入褶皺。
如果是死後焚屍,睫毛應該是整體燒焦,眼角也沒有鵝爪痕跡。
其他特徵還有,皮膚有紅斑、水皰、焦痂等生活反應。
體內則有血管收縮、出血等炎症。
屍斑因血液中碳氧血紅蛋白濃度高,呈鮮紅色,而不是正常的暗紅色。
死者因呼吸、吞嚥等動作,喉嚨、氣管、食道和胃內,有菸灰殘留。
還有,屍體整體呈現拳鬥姿勢。
這是因為高溫導致肌肉凝固收縮,西肢屈曲。
總之,這些生活反應,都能說明,徐團結是被活活燒死的。
大家應該知道,活活燒死是最痛苦的死亡方式之一。
我們懷疑,兇手和徐團結有很深的仇怨。
因此才用這麼殘忍的殺人手法。
至於受害者死亡時間,結合胃內容物消化情況,以及屍斑形態,推測死於屍體發現之前25個小時。
也就是前天傍晚五點半。
誤差前後一個小時吧!”
年輕法醫說完,痕檢接著起身:
“山坳裡腳印等痕跡類的物證不多。
且大多來自受害者徐團結。
唯一比較特殊的,是死者身上的皮衣。
雖然經過燃燒,但我們還是找到了一些指紋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