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市警方,目前確定的案情是:
05年夏天,是張黎射殺了松本子青。
佐證,是餘慶偉收藏裡,張芊芊的圖畫。
以及現場的血跡異常!
而張富貴錘擊松本子青的屍體,為女兒頂罪。
如今,雖然張黎己經死亡多年,但為了女兒的名聲,或者其它更隱秘的原因,仍舊選擇為女兒頂罪。
在沈庭原本的計劃裡,他給卓巖準備的第一份檔案,能完美對應這案情。
那些“不合群”血跡,以及牆上被重點擦除的血跡,都能證明,當年射箭的人,是張黎。
只不過,真正準備報告的時候,沈庭發現自己做不到。
他不忍心說出,張芊芊是射箭殺死松本子青的人。
同樣的!
他也接受不了自己做偽證。
最終,他退而求其次,只是在第一份報告裡點明,根據現場的特殊血跡,有人先用弓箭射中了松本子青,導致他死亡。
之後,張富貴才錘擊松本子青。
就算檢察院、法院,找來其它血跡專家,分析沈庭找到的“不合群”血跡,最多也只能分析到這一步。
至於第二份檔案,就完全不一樣了。
卓巖快速翻看第二份檔案,臉上的震驚越來越明顯:
“當年,射殺松本子青的人,竟然是……張芊芊?
這怎麼可能?”
雖然覺得難以置信,但卓巖自然知道,哪份報告才是真正的結論。
張芊芊是射箭人的第二份報告,細節比第一份報告多多了。
而第一份報告,只是指出,根據血跡,有人射中了松本子青,並沒有指出射箭的人是誰。
尤其是!
第二份報告的結論頁,還夾著一張紙條。
上面的內容是,沈庭己經確定過,張芊芊當年真的失憶了,射殺松本子青,也是無心之失……
卓巖一開始,還有些疑惑,沈庭為什麼要分兩份報告,為什麼要留這紙條。
但很快,他就反應過來,如果他要用第二份報告,那就相當於是他,向張芊芊揭露了她殺死自己父親的事實。
那如果張芊芊以後的人生出現問題,他是不是也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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