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界大老闆》第704章 抓捕殭屍?!(1)

作者:自在搖擺的油條·8個月前

陳浩雲這時也接收了這具身體的記憶。

非常普通,名字被那個神秘力量給改得一模一樣,也是叫陳浩雲。

今年18歲,當兵四年,就是說他14歲就當兵的四年老兵。

但因為年歲小,而且沒有家族,孤身一人,沒門路沒錢送禮,所以在軍隊就算幹了4年,也就是個士兵,班長都不是。

至於所在的部隊,廣南省山佛鎮守使李斌的兵。

軍隊原身是山佛巡防營,民國建立時,搖身一變,成了掛著國防軍名號,但本質是私人軍隊的部隊。

當時不知道怎麼流浪山佛的14歲少年陳浩雲,為了找份穩妥的飯食,就去投軍了。

那時剛好李斌鎮守使想要擴張軍隊,只要不是七老八十,不是十來歲的小屁孩,不是殘廢,幾乎是來者不拒的招入部隊。

因此,陳浩雲也就14歲就被招入了部隊,一直當兵到現在。

四年兵齡下來,陳浩雲也是個老兵油子了。

敲詐勒索坑蒙拐騙這些因為本性的事做不了,但偷奸耍滑這種事卻是拿手的。

陳浩雲對這具身體原來的情況不由得撇嘴不已。

他要有上進心,在李斌這個鎮守使剛開始擴軍就加入了進去,後面稍微努力點,曉事一點,願意捨本的打點一下,他喵的早就當連長了,哪兒還會是個兵啊!

不過無所謂,還年輕,才18歲,自己來了肯定可以往上爬的。

自家的兩位女詭上司可是說過,不知道紅白勢力在哪兒,那麼就選擇自己豎旗自立最好。

因為就算麾下可能會有紅白勢力的人潛伏進來,但你的上司不會是紅白勢力的人。

自己豎旗自立,可比辛苦忙活一陣,卻愕然發現自己都在替紅白勢力打工的好。

而在這個群魔亂舞的時代,軍隊豎旗自立,就是最好的一個選擇。

可比當黑幫老大或者經商當大老闆,又或者當民族企業家以及跑去走政界好太多。

因為這群魔亂舞的時代,武力、軍隊才是一切的根基。

所以陳浩雲對自己只是一個軍閥麾下的小兵身份,沒有什麼不爽,反而很開心。

起碼這4年老兵的身份,自己在軍界也算有點門路了。

總好過穿過來是普通人,然後從頭從底層爬起的強。

畢竟很多時候,在不能明刀明槍開打的時候,資歷是可以壓死人。

就假如現在陳浩雲所在的班,班長空缺,有兩個人選,一個是陳浩雲這個4年老兵,一個是剛進來卻展現非凡能力的新兵。

就算那個新兵能力再厲害,不論是上級還是班裡的其他鹹魚兵,都不會願意讓那個新人上臺的。

當然,這也得陳浩雲這貨懂事才行,他要是還和以前一樣,不走不送,而那個新兵卻敢送重禮的話,那上頭自然會毫不遲疑的任命那個新人當班長。

但只要陳浩雲願意拍馬和送禮,就算新兵也送禮,班長的位置也絕對是陳浩雲的,沒人爭得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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