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凡主動要求留下守夜,da只好答應了。
“小凡你自己在這裡行嗎?我再找個兄弟陪你吧?”
本來她想留下的,可是還要寫案情報告,必須要回去。
“不用,兄弟們忙了一天,都很累了,讓他們走吧。”
林凡知道,在這個港綜世界裡,他遇到的事情,八成都跟超自然事件有關。
留下其他人沒什麼用,影響他發揮。
da帶著其他人離開,現場只剩下林凡一個人。
這是一家食品廠,主業是製造醬油米醋,還有花生油之類。
案發現場在工廠的庫房裡,主管阿芳兼職倉庫管理員,財務出納的工作也是她負責。
地面上有一條拖行的血跡,看起來觸目驚心。
她的屍體已經被運到殮房,在發現她屍體的地方,有一片用粉筆畫出的屍體痕跡固定線。
就是在電影中,兇案現場經常可以看到的,白色的人形輪廓線。
“那顆頭肯定就在這裡,只是被藏起來了。可是,兇手為什麼要把頭藏起來?”
林凡的刑警本能告訴他,任何罪犯,在做某件事的時候,一定有目的!
當然了,除非兇手是精神病,做事完全沒有邏輯。
巧合的是,這件案子的嫌疑犯,就是個精神病,已經被帶回警局了。
“難道這精神病是個球迷,砍下受害者的腦袋,只是為了想踢球?”
林凡要找到那顆頭,只能用精神病的角度去思考問題。
在此之前,這裡已經被大批警員搜查過。
如果精神病把腦袋當球踢,肯定會灑的到處都是血跡,他不會故意將腦袋藏起來。
“也許兇手是另外的人,他藏起腦袋,有幾個可能。一是想把腦袋作為戰利品,收藏起來。
二是他跟受害者有仇,深仇大恨那種,砍掉腦袋扔掉,只是為了出氣。
還有最後一種可能,那顆腦袋上,有關於兇手身份的線索。”
當時搏鬥的聲音,驚動了附近的人。兇手沒時間銷燬線索,就暫時把那顆頭藏了起來。
如果是這樣,那個兇手一定會回來。
林凡沿著倉庫轉了一圈,回到辦公桌前,找了把椅子坐下。
辦公桌上是一些出貨單,還有各種登記表格之類。
旁邊放著一面鏡子,幾瓶簡單的化妝品,幾本時尚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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