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猜的沒錯,你在東院,不對是科院開出了一張鑑定書對吧!”
李四麟自然不會害怕這女人的一身紅衣,就算是變成厲鬼又如何,他還真想嚐嚐什麼叫做日了鬼!
他點上一根菸,不緊不慢的說出這番話,他的表情更加的平淡,可張麗清聽完直接就愣住了。
“你,你怎麼知道的。”
李四麟如果連這個都猜不到他還幹什麼調查啊,他還真沒那麼廢物。
“1956年最高裁判所就有明文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時犯罪,不負刑事責任!”
李四麟培訓的時候這些早就印在腦子裡了,而且這和後世79年刑法中的“不負刑責”相呼應。
但在這起風的時候是很少有人會利用這一條文來躲避處罰,除非是特別瞭解法律條文的或者關係很硬實的才有可能。
原因很簡單現在壓根就沒有後世的“省級指定醫院鑑定”的程式,多是單位或者街道來判定。
而且成分不好的話上面是不會考慮這個因素,這一點就不深說了。
就算是被判定為精神病患者,一般情況下都是家裡人嚴加看管,或者送到指定地方,那地方環境已經不能用惡劣來形容了。
當然這些是對普通人而言,而對於張麗清就不一樣了。
這件事其實串起來很容易,當然也和朱光容的表態有關係,朱光容和張麗清有了聯絡,這二人合謀殺了佘大宇和李懷德。
如果他沒猜錯的話朱光美在裡面也出謀劃策,別忘了相關培訓朱光容姐妹都曾經參加過,對這些條款也非常清楚。
肯定是這姐倆出的主意,對這一對狗男男虐殺,而且也是她們做出的保證,一定會讓張麗清平安無事。
日後張麗清到了裁判所,拿出科院的精神病鑑定,要知道科院是全華國最權威的地方,有一個韓如瑜加一個李四麟,裁判所的人也不敢否定科院的鑑定。
相信到時候朱光容會出一個諒解書,在其他時候這諒解書沒啥太大用處,可在這裡就不一樣了。
精神病患者加上受害者家屬的諒解,這姐倆在稍微做一些工作,不承擔刑事責任的結果已經註定了。
這樣朱光容和張麗清也解恨了。
不僅如此,現在華國科沒有聯網這麼一說,等到事情結束後朱光美利用自己的人脈將張麗清送到外地去,一樣可以當醫生。
哪怕是事後有人追問,那解釋的理由就太多了,也太容易了,在起風的時候多荒誕的事情都有可能發生。
如此一來可以說是皆大歡喜的結局。
李四麟將煙掐滅,突然又愣了一下,還不僅僅是這樣呢。
朱家完全可以對外面說,李懷德和佘大宇在討論工作,結果張麗清發瘋了將二人殺死,這樣所有的醜事都能遮蓋住。
這可不一定是朱家姐妹能想出來的,十有八九是朱家老爺子想出的辦法。
朱父是個很有政治智慧的人,當初就是不站隊,現在依然,雖然看起來已經退二線了,可依舊很有影響力。
他的情況也和所有人都不一樣,用一句比較易懂的話來形容,那他就是一個緩和劑,融合劑。
和那邊關係都不錯,畢竟當年在一起打過仗,和哪邊都能說上話,雙方真有矛盾的時候朱父能站出來調解,這就很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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