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紅樓之庶子賈環》第1054章 義利必須分明(2)

作者:不會游泳的漁民子弟·2個月前

次日,便將銀子交給趙國基。

夏家買馬,銀子不夠,本可向夏金桂要,但寶玉素來“憐香惜玉”,不好意思向一位“柔弱”女子開口討錢。

……………

晚間,賈政下衙回家。

換了便服,便去賈母院裡請安。

略感意外的是,陪在賈母身邊的不僅有王熙鳳、李紈、探春,王夫人也在。

昨夜,襲人悄悄稟報:寶玉讓趙國基幫忙買六匹馬和馬車,趙國基竟要多加三百兩銀子。

王夫人疑心是趙國基故意刁難寶玉。以她對賈政的瞭解,他素來方正,怎會收自己兒子的銀子?

賈政進來後。

賈母望向王熙鳳三人。

王熙鳳、李紈、探春也會意,起身告辭退了出去。

賈母這才問道:“政兒,我聽寶玉說,他想託趙國基買幾匹馬和馬車?”

賈政在太僕寺任職兩年,也有所進益。聽賈母所言,再看王夫人關切的神情,心中已明白。

賈政耐心向賈母解釋——

官場中的人情與利益,是分親疏、論等差的。

親戚朋友,乃骨肉血親、世交故舊,彼此幫襯,靠的是情義,大多不涉及錢財。

商賈託付,則截然不同。

商賈與官員,非親非故,所求者,利也。他們找上門來,圖的是官員手中的權柄與門路。

若官員白白替商人辦事,分文不取,反倒有“私交”之嫌,容易被人疑作收受了更大的好處,或暗中有了什麼瓜葛。

收了銀子,反倒乾淨,銀貨兩訖,各不相欠。

況且,商賈求官家辦事,本該破費。若不讓他們出些血,他們反會覺得不合規矩。

再者,官場之中替人辦事,上上下下要打點的胥吏、跑腿的長隨,哪一處不需使銀子?

賈政若一文不取,難道要他自己掏腰包替商賈墊付?那才是真正的荒唐。

更深一層說,官員與商賈之間,若分文不取,反而容易生出“恩義”。

一旦有了恩義,商賈便有了攀附的由頭,日後若有違法之事求到門上,便不好推拒。

倒不如明碼標價,收一筆“謝儀”,彼此清清白白,始終是交易,而非交情。

所以,賈政收商賈的銀子,不是貪財,而是守“規矩”——守住官員與商賈之間那道應有的界線,也守住自己在親友面前那份不沾銅臭的體面。

至於寶玉,雖是自己兒子,可他替夏家太太辦事,本質上已是“受託於商賈”。既是商賈之事,便當依商賈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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