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納悶!
昨天晚上我又洗了腳!!
不是普通的洗!!!
我用磨腳石仔仔細細把腳跟的死皮蹭掉,用沐浴露搓了兩遍,又塗上厚厚一層潤膚霜,最後還噴了點玫瑰味的足部香氛。
我抬起腳聞了聞,除了玫瑰味什麼都聞不到。
老公靠在床頭看手機。我就穿著新買的黑色蕾絲絲襪爬上床,把腿伸到他面前晃了晃:“好看嗎?”
他看了一眼,眉頭皺起來:“你又沒洗腳?”
“我洗了!”我聲音一下子高了,“我剛洗完,洗了二十分鐘!”
他往後躲了躲,把被子往身上拽:“那怎麼還有味兒?”
我盯著他的臉,想從他表情裡找出一絲玩笑的痕跡。沒有。他是認真的。
我把腳收回來,蜷在身下,不說話了。
這樣的事情發生過多少次?我數不清了。
結婚三年,他嫌棄我的腳臭嫌棄了三年。起初我以為是偶然,後來發現是常態。不管我怎麼洗,怎麼護理,怎麼噴香水,在他那裡永遠都是“還有味兒”。
我試過所有辦法。足浴店的套餐從68到268都辦過卡。各種牌子的足霜、足膜、足噴霧,梳妝檯下面塞了半個抽屜。
我甚至去看過醫生,問是不是有腳氣或者別的什麼問題。醫生看看我的腳,說挺乾淨的,沒毛病。
那天從醫院出來,我站在路邊給他打電話:“醫生說了,我沒病。”
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他說:“那可能就是……天生的吧。”
天生的……
我掛了電話,站在三月的風裡,忽然有點想笑……其實我不是真的想笑,我是想哭!
因為我不明白啊!我的腿很長,很直,穿牛仔褲好看,穿裙子更好看。這點我知道,別人也知道。
逛街的時候有人回頭看,同事聚餐有人多喝兩杯想加我微信,我都笑著說結婚了。這些事我沒跟他說過,覺得沒必要。
可就是這雙人人都說好看的腿,腳卻是他躲之不及的東西。
有天晚上我忍不住問他:“你到底是覺得臭,還是……就是不喜歡我?”
他把手機放下,看著我。
“你真的聞不到嗎?”他問。
“聞不到。”
“那可能就是習慣了吧。”他說,“就像有的人聞不到自己家裡的味道,外人一進門就能聞到。你自己聞習慣了,聞不出來。”
我盯著他看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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